守好校園每一餐

來源:經濟日報

國務院食安辦聯合教育部、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落實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讓廣大師生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校園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方式多樣,容易埋下食品安全隱患。媒體曝光的校園食品安全事件中,普遍存在主體責任不清、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對此,《通知》要求全面壓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尤其是學校校長(園長)應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

同時,要求每學期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情況至少進行一次師生滿意度測評,並公開測評結果,對滿意度較低的供餐單位督促其及時整改。把評價權直接交給師生,不僅能保障師生合法權益,更能促進相關供應方改進服務、提升質量。

不少學校食堂實行的是承包經營制。由於缺乏有效監管,個別承包商爲降低成本,採購低價劣質食材或過期變質原料,對員工健康、食品加工過程要求不嚴,甚至在原料採購過程中暗箱操作,剋扣餐食補助等。

此次印發的《通知》要求嚴格承包經營行爲的管理,強調學校食堂實行承包經營的,應嚴格按照招標程序統一組織招標,建立食堂承包經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食堂承包經營企業資質審查、考覈評價和退出制度。學校每學期都要對承包企業開展考覈評價,考覈不達標的要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或連續考覈不達標的,及時啓動退出機制。

爲進一步加強管理,《通知》提出推行“互聯網+”智慧監管,用“互聯網+明廚亮竈”“互聯網+AI”“互聯網+物聯網”等現代科技手段增強監管效能。學校要在食堂顯著位置公佈學校食堂負責人和市場監管部門投訴電話、郵箱、網站等聯繫方式,具備條件的還可利用二維碼、微信小程序等推行“接訴即辦”,暢通師生的溝通交流渠道。通過多方努力和科技加持,不斷健全長效機制,校園食品安全問題必將得到有效解決。(作者:李 丹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