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僱律師有望領加班費 將有7500人受惠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表示,明年4月受僱律師將適用勞基法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受僱律師一直以來都以責任制爲主,未來可望有加班費可領!勞委會勞動條件處8日表示,針對目前尚未適用勞基法各業進行檢討,未來受僱律師以及農民團體,分別將自明(103)年4月1日及104年1月起適用勞基法,將有7500多位受僱律師以及2萬6千農民團體的勞工收惠

勞動條件處表示,明年4月受僱律師納入勞基法,在此中間半年內將爲公司人力配置調整緩衝期,未來受僱律師在勞資雙方約定的工作時數外,將有加班費等勞基法的保護,但若是創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將不適用。

勞委會指出,目前尚未納入勞基法中的行業尚有公寓大廈管理員,以及私立學校非編制內的職員,例如行政助理企劃助理等,但私校內工友等不適用,同時也強調,目前都已在處理中,預計預告時程不會太久

勞委會進一步表示,爲保障農民團體受僱勞工的勞動權益,經勞委會多次邀集內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各相關團體代表召開會議研商,檢討結果該等勞工納入適用已無窒礙難行之處,農委會也對納入適用表示支持。

但勞委會指出,因納入適用須配合修正現有農(漁)會人事管理辦法,及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等相關法規,爲利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農委會修正相關法規,及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因此指定農民團體自104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受益人數約估2萬6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