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爭取績優運動選手獎金 市府:參考中央相關規定研擬機制

市議員王立任、張玉嬿、謝志忠(由左至右)等,爭取績優運動選手獎金,挹注資源培養體育菁英。(陳世宗攝)

市府去年提出「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髮給辦法」,市議員張玉嬿等26日質疑,第二大城給的補助卻是六都吊車尾,銅牌獎助金僅北市13.3%,市府應挹注更多資源培養體育菁英。體育局長李昱叡說,將參考中央相關規定研擬機制,並以選手培養和選手需求爲優先考量,積極輔導動員就業。

張玉嬿表示,市府有責任要培訓傑出運動員,中市去年發放培訓獎助金,全運會金銀銅牌選手每月發放是1萬2000、4000、2000元,期限2年,在6都之中最晚提出,金額竟是6都之末;金銀銅牌加總1萬8000元,比不上北桃高的金牌選手2萬以上。

張玉嬿說,市府老強調臺中全國第二大城,卻沒有善待優秀運動員;第二大城至少應該比照第二名標準辦理金牌2萬元起跳,這樣才能夠發揮物質獎勵應有的價值,激勵運動員再接再厲,增加光榮感。銅牌獎助金僅2000,僅北市13.3%,銀牌獎助金4000也太低,令人爲優秀動員心酸

李昱叡表示,臺中過去10幾年來都沒有完成績優運動選手獎助金辦法的訂定,爲展現市府重視運動人才培養的決心,並鼓勵優秀運動員,去年市府以9個月加速訂出《臺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髮給辦法》,希望大力培養臺中運動員。獎助辦法從2019年10月公佈以來,共補助1503萬6000元,有257名運動選手受惠。

李昱叡強調,中市運動局將參考6都獎助金額度、市府財政狀況及運動局預算等,研議適當配套措施,訂定臺中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要點;並參考中央相關規定研擬機制,並以選手培養和選手需求爲優先考量,積極輔導運動員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