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要求提高選手培訓金研擬「臺中版黃金計劃」 運動局迴應了
市議員江肇國、賴佳微、周永鴻今天在市議會質詢說,臺中市政府不應只錦上添花應該要雪中送炭,應立即研擬「臺中版黃金計劃」,纔是爲臺中培養人才的關鍵。(陳世宗攝)
臺灣奧運選手表現傑出各縣市首長加碼獎金。市議員江肇國、賴佳微、周永鴻今天在市議會質詢說,臺中市政府不應只錦上添花應該要雪中送炭,要重視基層培訓,提高培訓金與獎勵金,應立即研擬「臺中版的黃金計劃」,纔是爲臺中培養人才的關鍵。運動局強調,將納入議員建議,積極發展三級體育銜接,整合各級體育資源,爲臺中留住更多優秀人才,持續締造優異成績。
臺中市3日宣佈提高選手獎勵金,金牌獎金從15萬提升至300萬元、銀牌9萬提升至200萬元、銅牌6萬提升至100萬元,參賽未得名也都有5萬獎勵金。
江肇國表示,「培訓靠自己,奪牌再獎勵你」是臺灣體育環境的困境,很多選手在成名前要打工、借貸、找贊助,如果沒有經費只好放棄運動這條路。可見比起賽後的獎金,賽前的培訓才更應該是我們投入的重點。運動局所編列110年度選手培育金總額卻只有二千萬,恐將難以創造或留住優秀選手!
周永鴻說,中市基層運動好手一直以來都面臨外縣市挖角,從國中、國小階段就開始被招攬,無論是排球和籃球都有頂尖好手被挖角。即使是高中排球聯賽七連霸的豐原高商排球隊,和前年打進全國冠軍賽的神岡高工籃球隊,都面臨招生斷層。
賴佳微指出,盧市長在許多運動場合上說要打造陽光活力運動城,要讓臺中成爲「酷運動、酷城市」,但現在的培訓金卻是六都後段班,第一名的費用來說,只夠讓選手上健身房,其他的補給品或是請防護員等費用根本不夠,這樣到底是該說「運動酷城市」還是「運動苦城市」。
議員們建議,改善運動整體發展,提高優秀選手的獎勵只是其中一環,但不是關鍵。體育署所設定的「黃金計劃」,本次東奧臺灣選手得獎總數已是以往的數倍;建議市府研擬「臺中版黃金計劃」,給予選手更多獲獎前的協助。期盼未來我們不只發1億給1位金牌選手,而是願意花1億培訓出1位金牌選手!
運動局表示,市長盧秀燕上任後首度增訂「臺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辦法,提供平時培訓金實際支持,並整合相關資源,讓選手可以安心訓練。這項辦法自108年全國運動會開始施行,連同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選手,在賽會中獲得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獲得績優獎助金,培育與鼓勵選手再創佳績。
運動局強調,以全運會金牌爲例,除可獲得30萬元的金牌獎金外,依市府增訂培訓獎助金辦法,每月可再領取1萬2千元培訓獎助金,領取期間直至下屆全國運動會,總計24個月可領取28萬8千元培訓獎助金,加上金牌獎金30萬元,於賽程間共可獲58萬8千元獎金,讓選手更爲有感,防止運動人才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