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開跑!9/10開始受理,符合這些資格可申請

勞動部10日表示,113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9月10日開始受理,至10月11日截止申請。 圖/Shutterstock

勞動部表示,申請本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者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須符合下列申請資格。

勞動部說明,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 2 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二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爲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一人爲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爲5萬7,600元。

勞動部特別提醒,申請人之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教育部自112學年度第 2 學期起實施「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1學期1.75萬元(3.5萬元/年)」,若同時符合本項補助資格者,應擇一請領。若子女就讀高中職,已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免學費(即學費繳款單,學費顯示爲零元)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爲加強落實簡政便民,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線上申請方式除原有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外,可透過輸入「身分證號及健保卡號」方式於線上提出申請。另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者,可於線上選擇透過My Data平臺直接取得戶籍資料,節省申請人往返戶政單位時間。

此外,爲增加民衆即時取得補助訊息,勞動部表示,自本學期開始,除寄送紙本申請資料予前一學期符合資格者,新增以簡訊方式主動提醒;另申請人之申請文件如需補件及於寄送審覈結果通知時,除原有紙本外,並同時以簡訊通知,使申請人能即時接收重要訊息。

勞動部表示,對本項補助有需求者,可自2024年9月10日起至10月11日止於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下載申請書,列印後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或利用線上申請系統於線上提出申請。另紙本申請書亦可自9月10日起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業服務檯)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