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醃頭」包裹放公廁!兇嫌至今不認殺妹 死者身軀下落成謎
圖、文/鏡週刊
2013年3月,嘉義縣水上鄉一處公廁出現一顆被食鹽醃漬的女性頭顱,震驚社會。檢警追查發現,兇手是死者陳婉婷的二哥陳佳富,他因不滿精障的妹妹在外賣淫,加上經濟拮据,竟先爲妹妹投保,再將她殺害意圖詐領保險金。陳佳富犯案後不僅將妹妹的頭砍下,還疑似將其他屍塊用絞肉機絞碎、衝入排水管,手段兇殘,但他至今仍不承認殺害妹妹,且不肯交代死者的身軀究竟在哪裡。法院審理時因陳母向法官求情,陳佳富最終獲判無期徒刑定讞。
今年風光入圍多項國際影展的日本藝術電影《海角上的兄妹》,講述一名瘸腳哥哥當起馬伕,利用自閉症的妹妹在海邊小鎮賣淫的故事,影片中描繪身心障礙家庭面對現實困境,只想賺錢活下去的無奈,帶給觀衆相當大的震撼與反思,類似情節臺灣也發生過,同樣震驚社會。
▲監視器拍下陳佳富在頭顱發現前2天,從住家提着物品出門的身影。(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大同派出所在2013年3月15日,接獲一封匿名信,信中寫着「陳婉婷的屍體在嘉義水上農會旁200公尺外的公園男廁裡,我沒辦法處理,請好心人幫忙。好心人留。」派出所收到後,立刻將信件傳真給嘉義縣水上警分局,請當地警方搜尋。
當天傍晚六點,嘉義警方在水上鄉「璇宿上天宮」旁的公廁,發現置於馬桶水箱上的不明塑膠袋,員警打開層層包裹後,發現裡面裝着一顆用食鹽醃漬的女子頭顱,還附了一張字條寫着「陳婉婷」。
警方查詢失蹤人口資料,發現全臺共有64位陳婉婷失蹤,過濾後,鎖定新北三重一位年齡相仿的同名失蹤女子,聯繫家屬南下認屍。雖然頭顱當時已幹皺,但陳母一眼就認出包裹頭顱的衣服是自己買給女兒的,另外死者上排缺牙特徵也跟女兒相符,難過地當場掩面痛哭。
時任水上警分局偵查隊長的林乙皓說:「死者陳婉婷是個可憐人,她長相秀麗、追求者衆,18歲就結婚生子,卻因丈夫外遇離婚,她受不了打擊,一度輕生,雖然保住一命,但精神狀況出現問題。」她與二哥陳佳富同住三重公寓,經常塗着濃妝,但僅穿睡衣在附近閒晃,被鄰居謔稱爲「小甜甜」。
▲嘉義警方循匿名信指示,在水上鄉一處公廁中找到死者陳婉婷的頭顱。
陳婉婷每月可領政府補助8千多元,陳母會請與她同住的二哥分次把錢給她,但陳婉婷卻常向鄰居抱怨:「要跟哥哥睡覺才能拿到錢。」因陳婉婷煙癮極大,爲了滿足開銷,她常與附近民衆以每次500元的代價進行性交易,讓陳佳富在鄰里間顏面無光。
檢警之所以鎖定陳佳富涉有重嫌,是因他從2012年起,便陸續幫妹妹投保鉅額保險。在自助餐店擔任廚師的陳佳富,2012年經同事介紹,借錢娶了大陸配偶,成家後經濟壓力加遽,且因不滿妹妹在外賣淫,便利用過去曾當保險業務員的經驗,圖謀殺害妹妹詐領理賠金。
根據警方調查,2012年12月9日清晨,陳佳富被多通電話吵醒,聽到妹妹又與男客約定性交易,再度心生不滿。剛好當天下午,陳母纔到住處探視女兒,依陳母習慣,2、3天內不會再來,陳佳富因此在當晚下手掐死妹妹,並在妹妹心跳尚未停止前,用「文武刀」割下頭顱。
林乙皓回憶說,警方到陳佳富與陳婉婷同住的三重住處採證時,在文武刀上採集到陳婉婷的DNA,而在她房內衣櫥下方也採到血液,但陳佳富在警訊時不願回答任何問題,不是裝睡,就是傻笑。
另外,警方將收到的匿名信與陳佳富的筆跡進行比對,鑑定結果證實爲陳佳富所寫,且陳在接受測謊時,宣稱未殺害妹妹的說法呈現說謊反應,種種證據都指向陳佳富涉案,但他矢口否認。
爲了釐清案情,警方調閱三重、嘉義二地的監視器畫面,發現陳佳富在頭顱被發現的前二天,凌晨四點從三重家裡提着3大袋不明物外出;隔天上午近11點,水上鄉案發公廁附近的監視器,也拍到陳變裝後提着疑似裝有頭顱的塑膠袋,而陳的通聯記錄也顯示曾在臺中接聽電話,且陳曾在嘉義服兵役,具有地緣關係,因此推斷陳南下棄置頭顱,由檢方向法院聲押獲准。
▲陳佳富先徒手掐昏妹妹陳婉婷,接着拿刀將頭砍下,並以鹽巴醃漬。
警方還查出,陳佳富爲避免頭顱腐敗發臭,還利用當廚師的經驗,在割下妹妹頭顱後,先以深色上衣包裹,再於外層覆蓋1、2公分厚的鹽巴,藉此延緩頭顱腐敗及發臭的速度。
此外,陳佳富更將妹妹死前進行性交易時,沾有多名男子精液的內褲包在外層,以此故佈疑陣,想誘導警方朝姦殺的方向偵辦。
詭異的是,除了頭顱之外,檢警一直遍尋不着陳婉婷的身軀。據樓下鄰居向警方指稱,家中排水孔曾冒出大量油油的肉屑,讓檢警懷疑陳佳富將屍體切割後,用絞肉機絞碎,再衝入排水管,因此大舉開挖化糞池,但並沒有發現相關跡證。
雖然證據顯示陳佳富就是兇手,不過他自始至終否認犯罪,出庭時還說:「有外星人在我腦內植晶片,用雷射波要追殺我,並一直和我說話,要我自殺。」還曾在開庭時口吐白沫,昏死過去。
不過,法官將陳佳富送到臺大醫院做精神鑑定,報告卻指陳男並沒有任何異常,承辦檢警懷疑他根本是裝瘋賣傻,想逃過死刑。獄友也透露,陳男在獄中表現很正常,甚至曾向獄友表示:「法官想套我話,沒那麼容易!」
▲陳佳富面對警方提出的證據,堅決否認犯行,仍被依殺人罪逮捕送辦。
身爲被害人與加害人母親的陳母,在法庭上難過地向法官說:「二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生出的孩子,雖然捨不得,但事情遇到了,還能怎麼辦?希望法官原諒阿富,給他一個機會。」
法院最終認定,陳佳富爲詐領保險金,殺害親妹、肢解棄屍,但考量陳從小遭家暴、人格扭曲,加上陳母爲兒子求情,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原被棄置頭顱的公廁,已被廟方拆除改建。圖爲新公廁。
至於被棄置頭顱的公廁,案發後即封閉,但頻頻有靈異傳聞。附近民衆有人在深夜時聽到公廁傳出悽慘的哭聲,也有人說看過白衣女子飄進公廁,還有人聽到附近狗羣半夜吹狗螺,都覺得「毛毛的」。
爲了安撫人心,廟方索性拆除公廁重蓋,新穎的造型也讓附近居民心中的陰影一掃而空,但還是沒人敢在深夜使用這個公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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