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佳富殺害胞妹醃頭案 一審躲過死刑判無期

▲殺害胞妹醃頭顱,陳佳富一審躲過死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發生在去年3月間嘉義醃頭命案嫌犯陳佳富涉嫌殺害胞妹陳婉婷詐領保險金檢察官處死刑,嘉義地方法院30日一審宣判,判處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陳婉婷遭殺害、醃頭棄屍案一度震驚社會,她的二哥陳佳富被依殺人、詐欺取財、僞造文書等罪起訴,嘉義地院今天宣判;陳佳富聆判後向辯護律師廖道成表示「無法接受」。

嘉義地院表示,陳佳富犯1個殺人罪、1個損壞屍體罪、1個詐欺取財既遂罪、3個詐欺取財未遂罪;其中殺人罪部分法官認爲陳嫌爲後續生活所需構思殺人計劃,因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綜合以上各罪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