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志工也納入!北市職災慰問金擴大給付範圍 拚年底上路

北市23日市政會議審議通過修正「勞工職業災害慰問金髮給自治條例」。(本報資料照片)

爲保障勞工權益,北市23日市政會議審議通過修正「勞工職業災害慰問金髮給自治條例」,包括將現有條例適用對象擴大至所有工作者,讓實習生、志工也有保障,及給付範圍由重度失能擴大至所有失能,失能第6級至15級可給付2萬,傷病住院連續7天以上也可給付1萬,職業安全衛生科長陳伯端表示,會等到下會期再審,盼年底前可上路。

北市1990年已訂定發佈「臺北市勞工職業災害死亡慰問金申請辦法」,於2012年變更名稱爲「臺北市勞工職業災害慰問金髮給自治條例」,距離上次修正已近10年,這次該條例修正案於23日經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後續送市議會審議。

陳伯端說明,原先只針對勞工跟自營作業者,現在放寬對象後,納入受工作場所指揮監督者,包含實習生、派遣人員、志工、外送員等,金額也由原本僅規範勞保失能傷害等級第1至第5等級,擴增到第6級至15級也可給付2萬。

陳伯端也說,以前住院七天也沒有給付,因應近年新冠疫情影響,考量許多護理師及護士,因爲執行職務而住院需要慰問,住院連續7天以上也會給付1萬,至於何時上路,他則表示,這會期快結束,會等到下會期再審,盼年底前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