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潭超商搶進農地 2度勒令停工
苗栗縣獅潭鄉臺3線旁1處農牧用地,近期大興土木蓋超商,被查報是違建後,縣府12月勒令停工2次,另因地目違規使用,恐面臨6萬元至30萬元罰鍰。(民衆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苗栗縣獅潭鄉臺3線旁1處農牧用地,近期大興土木蓋統一超商,被檢舉查報是違建後,縣府12月8日勒令停工,業者卻悄悄復工,14日二次勒令停工。縣府工商處使用管理科20日表示,依法達3次勒令停工後,可依《建築法》移送法辦,地目違規使用則需農業處認定後,依違反《區域計劃法》移由地政處裁罰。
獅潭全鄉目前僅有1間全家超商,位於新店村大東勢道與臺3線交會處,超商前有腹地做停車場,成爲臺3線重機族中途休息的據點,生意強強滾。統一超商看中獅潭觀光商機,近期選在獅潭設店,地點位於獅潭信仰中心義民廟附近,緊鄰臺3線的私人土地上,卻被爆出地目不符、違建等問題。
臺3線重機族休息點
工商處使用管理科指出,縣府今年10月接獲檢舉,獅潭鄉公所即查報該鐵皮建物是違建,11月函文地主補照,12月8、14日祭出兩次勒令停工處分,17日到現場看業者確實停工,若有繼續施工情形,第3次勒令停工後,將依《建築法》移送地檢署偵辦,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使用管理科科長範宸寧表示,此案若移送檢方且判決有罪,將列爲優先拆除案件,至於農牧用地蓋超商營業,地目違規使用部分,則需由農業處認定,依違反《區域計劃法》移由地政處裁罰,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耶誕節開幕 恐喊卡
這塊農牧用地4人持分,其中1名地主20日受訪時表示,每個月以3萬元出租,當初有跟租地人表示這是農地,也不清楚對方是要蓋超商做生意,自己有收到縣府公文,但因年紀大了眼睛不好沒有理會,超商原定12月25日開幕,現在恐得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