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減持新規推細化標準 封堵變相減持漏洞

大陸官方8月發佈「史上最嚴」減持新規之後,如今進一步推出細化標準,全力封堵變相減持等漏洞。(示意圖/shutterstock)

大陸證監會發布「史上最嚴」減持新規一個月後,滬深交易所26日分別公佈《關於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爲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進一步細化執行標準。整體上看,都趨於從嚴、從實、從細落實,對變相減持、曲線減持等可能漏洞予以封堵,也明確了對破發、破淨或者分紅不達標的認定標準,明確二級市場減持範圍包括集中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並將減持時間區間從6個月縮短至3個月。

專家認爲,本次新增了大宗交易的預揭露義務,要求其參照集中競價的規定提前15個交易日預揭露,並做好事中事後揭露,進一步提高減持透明度,便於中小投資者瞭解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減持安排。

該《通知》明確指出,當A股上市公司存在破發、破淨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低於最近三年年均淨利潤30%(以下統稱「分紅不達標」)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股份。

根據《上海證券報》報導,《通知》中對破發、破淨的認定標準進行了細化。破發是指,減持計劃公告前20個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盤價低於首次公開發行時的股票發行價格,股票收盤價以首次公開發行日爲基準向後復權計算。破發情形下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的要求,適用於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時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

破淨在此定義則指,減持計劃公告前20個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盤價低於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或最近一期財務會計報告期末每股淨資產;股票收盤價以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或最近一期財務會計報告資產負債表日爲基準分別向後復權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