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貪公務員! 喝花酒、性招待、共赴大陸投資哈密瓜事業

營建署前組長張之明(圖左)。(本報資料照片)

史上最貪公務員、內政部營建署前組長張之明,利用負責審覈前瞻計劃向投標廠商陳登來收賄7452萬元,接受廠商招待飲宴、喝花酒、性招待,創下近年公務員收賄金額最高紀錄,檢方起訴後,在法庭上稱他在上海投資哈密瓜事業,有逃亡之虞,但法官彭慶文審理後,裁定讓張之明以85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及住居。至於行賄的業者陳登良坦承行賄,法官諭知3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北院29日開庭審理,張之明否認犯罪,檢察官稱張與同案被告、供張之明飲宴、性招待的業者江俊升,一起在上海共同投資哈密瓜事業, 且有尚未查扣的不明現金、犯罪所得,本案涉及前瞻計劃重大政策收賄案,有繼續羈押必要。

但張之明在法庭上否認犯罪,他哽咽地說,他已向營建署辭職,也不會再去營建署上班,所有財產也都被扣押,他已「一無所有」,請求法官讓他交保讓他回家陪年邁的父母親。

起訴指出,陳登來2017年成立多家公司,負責協助地方政府撰寫計劃書,向營建署申請補助,爲提高審覈過關率,透過張騰龍認識張之明。

張之明自2017年起利用負責前瞻計劃「推動提升道路品質計劃」審議會副召集人身分,協助陳承攬的彰化、雲林、嘉義、南投、屏東、澎湖6縣市共73件的34億元補助案過關。陳再透過張騰龍轉送賄款給張之明。

張之明另於2020、2021年辦理營建署預算538萬元的「市區道路BIM應用推廣案」、409萬元的「市區道路碰撞構圖研究管理計劃」與下屬詹加欣分別接受業者江俊升、莊惟傑的56次、36次飲宴,包括張接受2次性招待,張、詹席間指導業者撰寫標案文件,協助獲取標案。

總計張之明自2017年9月至今年7月10日,收受陳登來7452萬元,另接受廠商喝花酒及性服務,收受不正利益33萬4235元;張還指示江交付81萬6000元給黃姓情婦,涉貪共7567萬235元,張還另涉泄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