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工殤 最高法院不直播

臺版「永不妥協」 RCA工殤求償案,高院判決RCA及湯姆笙等4家公司賠償486位受害者7億1000多萬元,最高法院將於21日公開審理,受害者自救會要求開庭過程網路直播,但因被告律師不同意,在沒有法源依據情況下,將不予以直播。

RCA(前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從1970年起,長達22年在生產過程 中違法使用致癌物質,讓勞工用水廠房空氣受到嚴重污染,有高達 1400多名員工因此死亡、罹癌及流產,這是臺灣第1個永久污染區、 第1宗環保公害訴訟案,訴訟過程猶如好萊塢電影「永不妥協」翻版 。

高院判決GE等公司須與RCA連帶賠償486人共7億1840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罕見決定公開辯論審理,至於網路直播部分,最高法院指出,法庭直播應由立法者決定,而非法院依訴訟指揮權決定,目前法庭直播並無法源之依據。

最高法院表示,言詞辯論是法院及原告、被告三方面關係,基於尊重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律師,徵詢意願,但受害者律師同意,被告4家公司委任的律師只有一位同意,其餘都不同意,因此最高法院決定此次辯論程序不進行法庭網路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