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總統撈過界 新閣揆失尊嚴(桂宏誠)
蔡總統辭了黨主席和任期只剩1年多的「跛鴨」期,爲了鞏固權力地位的穩固,直接插手和黨內各派系決定內閣閣員,應是首要的考量。(中時資料照,姚志平攝)
此次的內閣改組,從蘇貞昌歹戲拖棚賴着不走,到向蔡總統叫板請辭,看守卻不做事,再到蔡總統宣佈新閣揆由陳建仁接任,但新內閣人事卻由蔡英文和蘇貞昌先喬好位子,甚至消息都曝光了,陳建仁卻還沒約談新閣員,整個過程充滿不合理之處。蔡總統既不尊重憲法精神,更明白把新閣揆當人形立牌,將來新閣員們實際上會向誰效忠負責,頗值得觀察。
蔡總統不遵守體制、不尊重行政院長職權的作爲,從內閣改組前就可看出。去年度中央稅收超徵達4950億元,去年底蔡總統跳過行政院,在國安高層會議中討論規畫這筆稅收的分配運用。行政院長蘇貞昌當時就應該心知肚明,蔡總統對非屬國家安全的事務,竟高調地違背憲政體制,親自在「太上行政院院會」中做出決定,幾乎是在明示他知所進退。果然,農曆春節前蘇揆公開表明將提出「內閣總辭」,並還強硬要求蔡總統儘快指派繼任人選,用語彷彿是向蔡總統發出去職前的「起身炮」。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1項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既然蘇貞昌要辭就可以走人了,何須再向蔡總統「叫板」,要她儘快找到繼任人選?甚至於,蔡總統不留,蘇揆看守也不愛做事了,還讓蔡總統在春節假期間成了「類行政院長」,到處出巡。
事實上,蘇揆說要內閣總辭也是有理有據。憲法第56條規定「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而且總統發佈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和政務委員的任命令,仍需要行政院長的副署。這些規定若以西方議會內閣制來說,內閣閣員在行政體系需向閣揆負責,行政院長辭職時當然是包括副院長在內的內閣總辭。
因此,蔡總統可能原本只希望包括蘇揆在內的小幅度人事調整,以迴應九合一大選結果凸顯出的執政不得人心,並避免過大的內閣人事異動,再牽引黨內各派系間爭權奪利的動盪。然而,蘇揆來了記「內閣總辭」的回馬槍後,不僅能「與聞」新內閣的人事安排,轉身下臺也未減「霸氣」的蘇式風格。
前副總統呂秀蓮在4、5年前接受媒體訪談時就指出,蔡總統剛上任時的口袋人選不多,人事任命大多依憑黨內派系的「分肥」或「分贓」,導致施政的民調在那段時間一直走下坡。現今蔡總統雖已多所歷練,但辭了黨主席和任期只剩1年多的「跛鴨」期,爲了鞏固權力地位的穩固,直接插手和黨內各派系決定內閣閣員,應是首要的考量。
也因此,已內定爲行政院副院長的鄭文燦,曾在被問到新職時直率表示,蔡總統會有最好的人事佈局安排。甚至於,新閣揆陳建仁在閣員人選紛紛曝光後,纔要去徵詢當事人之意願,等於只是過個場行禮如儀而已,這也顯示他的組閣權範圍非常有限,不僅未來扮演的角色只是總統的執行長,閣員也可能直接聽命於總統。
我國習慣將英國的「議會制」用明清時代即有的「內閣制」來稱呼,意味了可默許國家元首「有權無責」。如民國初年實施的「責任內閣制」,即有由內閣代替元首負責之意。當前我國的憲政體制,總統因直選而有了以民意爲後盾的理由,更可能行使超越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只不過,毫不給憲法和新閣揆留點表面尊嚴的組閣過程,倒還是首見。(作者爲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