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漲電價 蔡政府五鬼搬運(柏雲昌)
四月份調整電價。(本報資料照)
日前經濟部表示將於4月1日漲電價,政府先補助1000億元給臺電,臺電再全面上漲電價,平均電價調漲約11%,調整後的整體平均電價爲每度3.4518元。姑且不論此舉再次打破民進黨政府「不缺電,不漲電價」的選舉神話,如果調漲電價是合乎正義公理的作法,民衆本應支持此務實的政策,但真的是如此嗎?令人懷疑!
臺灣的能源自給率僅不到2%,幾乎是百分百依賴進口能源的國家,但民進黨政府在濫用資源的政策和偏執民粹觀念下,對臺灣的環境及節能減碳都造成很大的負面壓力。民進黨政府主觀認爲能源有好壞之分,正是一種夜郎自大的政治謀略,結果就是自作自受。
根據太陽星雲理論(solar nebula theory),地球上的一切元素都在宇宙大爆炸後形成,不可能再創造或毀滅任何元素。基本上,地球上的每一種能源,本身都沒有好壞之分。例如就核能而言,近40年來,全球有兩次重大的核能電廠事故。1986年蘇聯車諾比核電廠反應爐破裂事故,導致237名工人被收容治療,其中134人出現了急性放射病的症狀,有28人在事故發生後3個月內死亡。
2011年日本福島核電廠發生核子反應爐爆炸事故,只有1位政府專家小組人員因輻射暴露而癌症死亡。另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估計,全球每年約有700萬人因空氣污染而死亡。具體來說,這些都與過度使用化石能源有關。因此,就以災害死亡人數來做比較,哪一種能源對人類生命和地球環境相對友善,顯而易知。民進黨政府主觀認爲核能就是壞能源是錯誤的。過度和不當使用能源纔是判斷問題的根源,如溫室效應。
民進黨自2016年執政至今,臺灣的火力發電量佔比高達約80%到82%,核能發電量由約14%降到7%,本身就是一種錯誤的政治選擇結果。雖然,再生能源發電量由約5%提高到7%,表面上,民進黨政府大力發展綠色能源,但實質上不但達不到其所宣示的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20%的政策目標,反而大幅破壞環境品質、增加產業和人民的負擔。爲發展再生能源,其所採取的策略爲「大力補貼丸」。因此,導致臺電累計虧損估計高達2415億元之多。這就是迫使今天政府在補貼臺電1000億元的前提下,仍須大漲電價的基本原因之一。
當電價上漲時,家庭和企業的用電成本也隨之增加,因此將造成生活壓力上升和產業競爭力下降。臺灣電價上漲對經濟和產業的衝擊包括:電價上漲1%對CPI的影響約爲0.041%,對GDP的衝擊約爲-0.035%。政策雖考慮住宅330度以下、小商店700度以下電價調幅較小(3%),但其實因電價上漲所引發的萬物皆漲壓力,覆巢之下無完卵,終究難逃一死。
其次,對能源密集產業GDP的衝擊也不小。例如,電價上漲1%對化學及塑膠業的GDP影響約爲-0.081%、基本金屬製造業約爲-0.057%、非金屬礦物製造業約爲-0.054%、紡織及服飾業及造紙印刷業約爲 -0.03%,即便是電子及電力機械業也約達-0.015%。各業可自推實際衝擊程度。
長久以來,國際低價競爭策略是我國的能源政策之一。說穿了,就是用全民的納稅錢來補貼產業的外銷競爭力。就社會資源公平性來說,不但不公平,且產生嚴重的本土環境污染與資源扭曲。爲堅持這種補貼力道,政府靠的是控制油、電、水等國營企業體制,但便宜的電力價格將造成廠商過度生產,不但嚴重打擊廠商節能減碳的意願,且產生大量的環境污染外部性。
另外,廠商大量外銷的利潤不但沒有合理回饋給這片土地承受惡果的人民,反而造成貧富不均的嚴重社會問題。唯一享受臺灣低廉外銷品好處的就是外國消費者。所以民進黨政府在錯誤政策下大漲電價的作法,可說是不公不義的「五鬼搬運法」。綜合言之,最佳能源產品的訂價原則是完整的考量其內、外部成本,爲政者應謹慎行事。(作者爲中國文化大學經濟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