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論文門 總統府還是別辯了(嚴震生)

張惇涵(資料照片)

(圖/取自林環牆臉書)

根據社羣網站消息及媒體報導,總統府在日前對蔡英文女士當年提交政治大學應聘資格審查履歷表上填寫的英文(注意不是中文)論文題目,與國家圖書館所珍藏的博士論文題目不一致,做出迴應。

根據總統府發言人的說法,蔡女士在政大資格審查表上所填的題目「Law of Subsidies Dumping and Market Safeguards」,是她博士論文的第二部分,而這部分佔了365頁論文的237頁(意指爲論文之精髓,超過第一部分及第三部分的總頁數?),希望外界若有疑慮,請向頒佈博士學位的倫敦政經學院(LSE)查明。

總統府之所以做出這項迴應,乃是因爲在論文門的訴訟中,被告臺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提供了一份教育部發函給她的公文附件,而蔡英文在當年的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中有關博士論文的部分,填寫了上述的題目,引發質疑。

個人在兩年前就曾表示過,蔡女士的論文無論是格式或是拼字都錯誤百出,比較像是一篇初稿,因爲一般授與博士學位的學校、論文口試委員及指導教授大概都很難接受如此粗糙的論文。我並沒有如林環牆博士、彭文正教授、賀德芬老師,或是歐崇敬副校長等提出有關學位的質疑,因爲個人資源有限,唯一能做的就是針對論文本身發言。

不過,這次既然蔡女士的這份表格已流出並公諸於世,我就根據公開的資訊做出以下三點回應。首先,沒有一位擁有博士學位者會在填寫自己的論文題目時,用其中一章來代替,我很希望張惇涵發言人能告訴我另一個類似的例子。同時填寫的時間應在「取得博士」後不到1年,豈有可能忘記自己嘔心瀝血創作成品的名稱?我從未聽說有博士或教授用論文的一章來代替整本論文的名稱。

其次,如果根據蔡英文總統當年所填寫取得博士學位,以及她在《政大法學評論》所發表論文的時間來看,顯然她在後者發表時,尚未取得博士學位,因爲表格上她填的博士在學時間爲1980年10月至1983年10月,而博士學位授與時間爲1984年4月。作者在兩篇期刊論文上宣稱自己是博士,違反了學術倫理,也是一種詐欺行爲。即使第二篇發表時間的1983年12月,或許她已通過論文口試,尚未正式獲得學位,但6月出版的那一篇,絕對是在博士口試之前,因此理當受到譴責。這些還是假設她實際擁有博士學位後,蔡總統仍然必須面對的問題。

最後,張惇涵希望外界若有質疑,應當向倫敦政經學院直接查詢,這難道是意味着教育部的公文和蔡英文自己填寫的資料都不值得相信?未來如果我們國家的選舉經中選會認定有不公之處,但美國選舉觀察團成員卻表示沒問題時,我們難道也以美國人的說法爲主,而不相信自己的中選會?張惇涵乾脆學過去白宮發言人替川普的謊言所提出最具說服力的「另類真相」(alternative truth)的說法,或許是更有效的辯解。不過,個人認爲張惇涵最好還是不要出來再做任何的說明,因爲當你無法反駁蔡英文自己填寫的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可能爲教育部造假的公文時,真相已很清楚。

(作者爲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