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理性看待臺積電赴美效應(杜震華)
臺積電亞利桑那州5奈米制程的12吋晶圓廠「Fab 21」7日舉行首批機臺設備到廠移機典禮,臺積電董事長劉德音(右六)及總裁魏哲家(左七)一起開香檳慶祝,包括臺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右五)、蘋果公司執行長庫克(左五)等貴賓共同見證。(臺積電提供)
臺積電在美國投資設廠的首批機臺設備到廠典禮上,宣佈了「兩倍加碼」:由1個廠變爲兩個廠,投資額從120億美元變成400億美元,一廠的技術層級由5奈米提升爲4奈米,二廠更是最先進的3奈米,引發國人關切,擔憂臺積電無法保有製程領先、高良率訣竅很快被學走、幫美國競爭者培訓人才,最後「臺積電」將變成「美積電」。
這些擔憂當然有其道理,但對這臺灣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直接對外投資」案,應有更全面的觀察,纔是合宜的心態;誇大可能的負面效果卻無視其正面效果,將產生過度憂慮,對臺灣不是一件好事。
首先,換個角度思考,若今天我們是美國,面對各種產業都需要的頂級晶片,9成來自一個有高度戰爭風險的地方,你會坐視這種現象持續嗎?身爲領導人,你如何面對選民?特別是,你的國家是一個全球首要大國,而那個生產頂級晶片的小地方,還用了不少你擁有的獨門技術。因此,臺積電赴美,是目前仍「身陷」美國陣營的臺灣,不得不配合處理的難題。只能在這種框架下,極力增加我方利益、減少可能損失。上面那些憂慮,臺積電本身比其他人都要擔心,應該會做出最好、但不必說出的應對。
平衡看待此事,這可以視爲臺灣對美國當年(1950~1965年)在軍事和經濟上援助臺灣的一種回饋。當年,若沒有美國的軍經援助,臺灣經濟不可能有今天的局面。甚且,在臺灣的困頓年代,美國政府制定法規保障對外投資,導引臺灣制訂《外國人投資條例》,促成美商從1954年開始赴臺直接投資,1960年代中期更大量進入「高雄加工出口區」。臺積電風光赴美,協助解除美國心中大患,提高我國在美國的地位,可以爭取到更多政經利益,這些潛在效果也值得重視。
其次,依臺積電的說法,美國雙廠完成後將有100億美元的年營業額,替代由臺灣對美出口的產品,這將大量減少臺灣對美貿易順差。在臺灣企求和美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此刻,美國國內又極度關切貿易逆差之下,這種發展絕對有利於我對美爭取自貿協定。
第三,臺積電繼續在臺設廠生產晶片,已帶來巨大的環境成本;未來晶片廠必須陸續到海外投資,舒緩臺灣的環境壓力才行,否則臺灣「淨零碳排」不可能達成。臺灣該藉此機會調整產業政策,將資源投注到環境壓力較小的產業,例如人工智慧、生物科技、高科技傳產、高值服務業、環保等。事實上,臺積電赴美不可能無利可圖,第二廠也可以用來分攤「沉沒成本」,讓平均獲利提高。
臺灣最要擔心的,是在半導體業大量攬才設廠後,高科技人才不足的問題。若行政院無法統合部會調整機制,藉大量引進菁英外籍生來突破人才荒的話,外界對臺積電的擔憂就可能成真。而且這不僅是臺積電的難題,也是臺灣高科技業共同的難題。
(作者爲華梵大學兼任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