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殺紅眼2死1傷 竟逃過死刑

卅九歲工人陳卦儀迷戀在卡拉OK坐檯陪酒的女子淑惠,追求不成燒炭自殺被家人救起後數日,不僅持刀將柯刺死,連出面攔阻的陳志弘鄒明總也一死一重傷。法官雖認爲他視人命草芥,犯後避重就輕,未與被害家屬和解,也沒有誠心悔過,因他自首,只能判無期徒刑

被告律師施承典指出,陳刺死柯淑惠部分,已處刑十九年半確定;刺死陳志弘、刺傷鄒明總部分,從一審至更一審全都判處無期徒刑,但被告聲稱現場一陣混亂,他抱着頭亂刺,並沒有看到殺到任何人,目前仍可上訴爭取改判有期徒刑。

陳卦儀打零工謀生,常赴住家附近的「花中花」卡拉OK喝酒唱歌結識、追求坐檯陪酒的柯淑惠,曾陸續借給她數萬元,後來發現柯女無意與他交往,想索回借出的錢。九十八年九月廿九日凌晨,陳男前往卡拉OK要債,兩人談判不成,陳從口袋取出廿二公分刀子朝柯女連刺十三刀後,店家找來陳志弘、鄒明總攔阻。

沒想到,陳男殺眼紅,又持刀朝陳志弘、鄒明總連刺數刀,陳、鄒受傷逃出店外,鄒男即時醫救回一命,陳志弘躺在路邊,清晨被路人發現時已氣絕,柯女也在送醫後不治死亡。

陳卦儀在警方還沒查出兇手前自首,臺南地檢署認定被告觸犯二次殺人及一次殺人未遂罪,應分論並罰,但因犯後自首,因此建請法官依殺人罪判處兩個無期徒刑,殺人未遂罪判處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