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修船不慎釀連環火燒船 船主求償判賠破億元
2020年6月間於鹽埔漁港內有船隻進行電焊作業時,意外引發火燒船意外,包括「東鴻222號」等3艘漁船付之一炬,船主提告求償,屏東地院審酌後一審判決,許男及電焊業者需賠償共1億4450萬多元。(資料照)
許姓父子2020年6月間於鹽埔漁港內進行船隻電焊作業時,意外引發火燒船意外,包括「東鴻222號」等3艘漁船付之一炬、損失慘重,船主提告求償,屏東地院審酌後一審判決,許男及電焊業者需賠償共1億4450萬多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0年6月15日下午,豐海22號漁船逕自僱工上船改造船體,不顧船舶旁停放有許多他人價值千萬元的漁船、港岸邊無任何消防設施、船上方有諸多易燃物,竟在船上電焊作業,事後不慎引發大火,嗣因風勢與水流因素,漂往鄰近停泊的「東鴻222號」、「兆億388號」及「振東益號」等3漁船。
事後面對損毀船主求償,屏東地院法官認爲,火災起因是蔡姓包商聘僱的陳男電焊不慎導致,因此2人須負連帶責任,至於許姓父子明知漁船修繕需使用電焊,期間產生的火花可能釀災,不僅沒將船隻移往空曠處施工,也無任何防護措施。
根據受害船主提出的買賣契約、交易紀錄及船舶設備表事證,裁定施工的陳男、蔡姓包商及許姓父子應連帶給付「東鴻222號」林姓船主5015萬餘元、「兆億388號」林姓船主4756萬餘元及「振東益號」黃姓船主4678萬餘元,合計共1億445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