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拆違建供52戶「中繼宅」 70歲翁盼柯文哲讓他續住
▲北市府拆違建,釋出「中繼宅」供民衆申請,但限住6個月。(圖/東森新聞)
臺北市南港興中路大樓日前因頂樓違建火警,釀成1死。市長柯文哲當時下令,要北市226戶違建3月20日前自行拆除,期間甚至釋出52戶「中繼宅」供申請,但最後卻僅1人申請入住,最大主因就是隻能限住6個月。現在,這名高齡70多歲的中繼宅住戶將面臨無房可住的情況,只盼柯市長能讓他續住下去。
都發局今年因應拆遷案,釋出52戶中繼住宅提供緊急安置,一戶22坪三房兩廳,小家庭租金要價新臺幣1萬元,若只單租一間套房則只要4000元。而70歲的林先生就是226戶違建屋的其中1人,由於房子被拆了得找新家,最後在社工人員協助下,總算住進位在南港的基河國宅。儘管中繼宅比臺北市昂貴的租金便宜不少,但到目前爲止入住的卻只有林先生1人,因爲中繼宅沒裝潢,得自己買傢俱,只能入住6個月。以林先生爲例1月20日入住、2月1日簽約,一共花了6、7萬買新傢俱,7月31日卻就得搬走。
林先生說:「價格這裡便宜一點,但是傢俱通通都沒有。傢俱全部我們自己買,已經錢花了,住半年要搬走,這東西都變成廢物了嘛。所以我們希望,能繼續簽(約)下去。」因爲70多歲的高齡的他,正面臨沒有房東願意出租房屋的窘況,儘管現在有中繼宅接應,不過接下來的日子要住哪,他毫無頭緒。
社會工作科科長徐慧英說:「它(中繼宅)是強調臨時性的,它不是一般可以一直長期住的,那這6個月也是讓我們社工人員可以和他再討論,他往後住哪裡比較合適。」北市府拆違建專案雷厲風行,雖然有配套的中繼宅,但是租期短得再面臨搬家問題,也難怪其他違建戶寧願多花點錢,找個穩定的家。
▼「中繼宅」單人套房月租金只要價4000元。(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