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快3年!瑪莎惡少案賠償還在談 被害大學生想改名...盼9月復學

▲宋母近日表示,她跟兒子都被案件綁住,無法順心過生活,希望早日結案。(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瑪莎3惡少一案,主嫌張敦量二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判刑確定;陳勁豪、李韋霖二審認定重傷害罪改爲傷害罪,判決從4年8月降爲3年,陳、李上訴三審,今年初發回臺中高分院更一審。調解金方面,去年張父提出700萬元和解破局,近日被害人宋姓男大生的母親則將求償金額,從3人共1500萬,改爲張700萬元、陳、李各100萬元,官司仍在進行,但她也說,案發至今已快3年,期間她跟宋生都被事件綁住,無法順心過生活,希望早日結案。

2022年一審期間,宋母提出張等3人須共賠償1500萬元,當時張敦量說,他並非不願賠償或沒誠意,但1500萬元超出他能力範圍,希望透過長輩協助:辯護律師表示,張父的食品工廠因疫情及該事件影響,生意受到打擊,曾與被害人提出以150萬元賠償。法官認爲,連一般車禍賠償金額可能都不止150萬元,何況被害人被毆打成傷;宋母也拒絕這次和解內容。

2023年二審,宋母透過律師將調解金降爲1000萬元,張父則願以每月給付50萬方式,以700萬元和解,但必須是宋母與張等3人和解,而不是僅跟張和解。最後因雙方對條件認知有落差,仍宣告破局。

本案發生於2021年11月,至今還差6個月即屆滿3年,張敦量已於今年一月入監執行,陳、李仍堅稱自己僅推了宋生一下,未參與打人踹頭、將宋生架住讓人打,提起上訴,今年初發回更一審。

宋母表示,她目前已再讓步,將求償金額改爲張900萬元、陳及李各100萬元,她認爲陳李是張的同夥,也應該要爲自己的錯誤行爲得到教訓。

宋母說,從事發到現在,她跟兒子都被官司綁住,無法隨心所欲過生活,且對方曾爲了證明兒子並非重傷害,就找人跟監偷拍,造成兒子現在外出都會害怕,去餐廳登記名字也怕被認出來。爲此,兒子跟她提出想要改姓名,她也答應兒子,等到案件審結之後,就帶他去改名。

宋母說,最後審判結果可能在今年8月間出爐,兒子到目前爲止都還在休學,若屆時案件審結、兒子的身心狀況恢復良好,可能會在9月讓兒子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