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竹如遭判「連帶賠償羅淑蕾2百萬」 妻發聲了
盛竹如遭判罰連帶賠償羅淑蕾200萬元。(圖/中時資料照)
知名主播盛竹如在「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旁白,遭前立委羅淑蕾提告,刑事部分盛被判處拘役50天,民事部分,最高法院認爲,李新生前女友郭新政引用不實資料、影片,盛也未經合理查證,侵害羅女的名譽,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羅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確定。針對判決,盛竹如太太也做出迴應了。
對於判賠200萬,盛竹如太太迴應:「剛纔有聽到廣播在講這件事,我先生很單純,當時他就是照稿念,酬勞還可以,也不認識郭新政,他退休後有時會接到廠商的邀約,談好酬勞,廠商派車來接他,他就去了,也趁接活動或通告的機會,出去走一走。」
盛竹如妻子表示,先生很單純,當時他就是照稿念。(圖/中時資料照)
整起事件是因前臺北市議員李新2017年墜樓身亡,郭新政拍了「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並由盛竹如擔任影片旁白,內容提及「羅淑蕾與黑道掛勾脅迫郭新政」等,羅認爲內容不實,提起刑事自訴,求償500萬。
郭新政(左)、盛竹如(右)因「誰摔死了李新」影片埃告。(圖/中時資料照)
刑事部分,最高法院認定盛對影片中所指涉的人事未盡任何查證責任,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將他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至於羅淑蕾求償500萬,一審敗訴,二審認定,認爲盛與郭的言論未經合理查證外,郭還引用不實資料、影片,侵害羅的名譽,判2人連帶賠償200萬元,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