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在看!色男宮廟外襲胸硬上女大生 判決出爐賠很慘

許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大生,並稱要爲其排解憂鬱,竟以探病爲由,將人約至宮廟廣場處性侵得逞。(示意圖 / shutterstock)

臺中市一名許姓男子於2021年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女大學生曉雲(化名),趁着曉雲車禍、失戀分手,心情低落時,將她約至宮廟聊天交心,卻不想期間竟逼迫對方口交,最終性侵得逞。曉云爲此一度情緒崩潰、精神重創,法院刑事依強制性交罪判許男4年有期徒刑。臺中地檢署事後支付曉雲犯罪被害補償金28萬元;民事部分則再判許男應全額給付中檢。

據警方調查,許男於2021年1月至2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與女大學生曉雲認識,同年4月,他利用曉雲遭遇車禍且與男友分手,稱要爲曉雲排解憂鬱,並以探病爲由,將她約至宮廟廣場處見面。未料,許男竟開始撫摸曉雲大腿,並行第1次強吻,又趁對方嚇得不知反應時,將人抱至一旁矮牆襲胸、2次強吻。

曉雲表示,她曾當場嚴詞拒絕許男「請你放手」、「我不要」,卻不想許男竟無視曉雲抗拒仍然硬上,最終性侵得逞,造成曉雲身心精神嚴重受創,直至後來於學校進行心理輔導時,曉雲方纔將案情揭露,報警處理。

法院刑事審理時,許男辯稱當日是與曉雲第一次見面,既有向對方告白,她亦點頭應允,強調他是在兩人情侶關係確立情況下聊天擁抱,並否認強吻和性侵。曉雲控訴,她遭對方強吻襲胸時明確表達過3次「請你放手」,卻仍遭對方壓頭逼迫口交、最後被強行硬上,亦表示她當下腦袋一片空白,對眼前遭遇震驚不已。

法院調查,曉雲進行心理諮商輔導時,情緒一度崩潰無法言語,待安撫情緒較爲冷靜後,曉雲陳述時仍無法具體說明發生什麼事,僅短暫描述與許男某晚在某宮廟,被對方帶至矮牆一處即開始崩潰大哭、發抖、嘶吼,上述情況亦爲當時爲曉雲進行輔導的心理諮商師所證實,同時確認曉雲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羣之症狀反應。

刑事庭認定,許男藉由曉雲車禍、分手虛弱之際性侵得逞,造成對方心理嚴重創傷,甚至犯後未見悔意,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

事後,曉雲向臺中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並經中檢補償28萬3240元,檢方則再以民事訴訟對許男提出全額求償。許男至今仍於獄中服刑,經通知表示不願提解出庭,後具狀要求聲明異議。經民事審理,認爲檢方求償有理,故判許男應付中檢28萬3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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