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點名災損補助濫發 農糧署:勘災時間差 非故意放水
據審計部「中華民國110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覈報告」指出,農委會在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存有多項缺失,包括覈定災損補助面積超過土地面積、休耕給付重複領取、未達豪雨標準仍核發補助等,災損補助入不敷支出已成常態,要求農委會及農糧署檢討並回復。(本報系資料照)
據審計部查覈,農委會自110年至今年6月有多項濫發補助的缺失,農糧表示,災損補助遵行從速、從簡原則辦理,審計部1年後才以電腦來做地籍資料的比對,和第一線勘災存在時間差,並非勘災人員刻意放水,會再加強人員的教育訓練。
據審計部「中華民國110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覈報告」指出,農委會在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存有多項缺失,包括覈定災損補助面積超過土地面積、休耕給付重複領取、未達豪雨標準仍核發補助等,災損補助入不敷出已成常態,要求農委會及農糧署檢討並回復。
農糧署長鬍忠一今(7)日表示,災損的核發必須「從速從簡」,流程上當公告某鄉鎮的災損符合天然災害救助或低利貸款標準時,農民要在10天內到當地公所申報,公所人員接獲申報後須在30天內勘災完畢,之後再造冊送往縣市政府,縣市政府要在7天內抽查完成後報給農委會,若沒有浮報等問題就會核發救助金。
胡忠一指出,寒害、旱災、豪雨等災害會一直還來,但公所等多1-2人能辦理相關業務,1個人要同時勘查、寫報告及呈報,基層公所其實相當忙,農委會一大部分都會尊重縣市政府與鄉鎮公所呈報上來的資料,自民國96年開始,農委會每4個月就會和內政部地政司要相關地籍資料,並和農地房屋等資料來查覈,看災損區域是否和勘災情況一致,畢竟農民復耕刻不容緩,比對後若沒問題,現金救助就會快速發給地方。
至於審計部爲何點名災害補助存有多項缺失?胡忠一表示,審計部是在1年後才檢視相關資料,1年後可能因爲地籍移轉、繼承、地震等造成土地地籍線變動,加上勘災時可能因爲災損區域太大而誤判,也可能是雲層導致電腦判讀以爲是房舍而存在誤差,簡單來說就是審計部的資料和第一線勘災存有時間差,並非公所人員刻意浮濫放水。
胡忠一強調,未來會加強地方勘災的教育訓練,不過大部分時間都會尊重一線勘災的資料,溢領補助則會要求繳回,由於還有漁業和畜牧,因此不清楚審計部指出整案應繳回的金額多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