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女銀行員缺錢花 7個月盜領侵佔客戶430萬

臺北市某銀行分行陳姓女行員因缺錢花用,涉嫌在7個月間,利用行員身分盜蓋客戶印章,僞造取款憑證,又涉侵佔客戶繳納的勞健保費、信用卡費,犯罪共計72次、不法所得430餘萬元。全案因客戶反應存款被盜領而曝光,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銀行法起訴陳女。

起訴指出,陳女在2019年至2023年6月間任職約4年的銀行行員,因缺錢花用,涉嫌在2022年12月間至2023年6月間,利用客戶臨櫃辦理存提款,拿到存摺、印章機會,私自多蓋一張取款憑證,等客戶離開後才向主管提出審覈,使主管陷於錯誤核章,以此手法盜領款項。直到去年6月間,沈姓客服反應存款異常,懷疑遭盜領,銀行追查下,陳女才坦承以同樣手法犯罪6次,得手157萬元。

檢方查出,陳女還涉嫌利用客戶繳稅、勞檢保費機會,涉違背職務侵佔款項49次、得手98萬餘元;又趁客戶繳信用卡費時,收受款項後侵佔入己共17次,得手174萬餘元。

檢方認定,陳女在7個月間,涉盜領款項、侵佔客戶繳款等不法行爲,共計72次,得手430萬5136元,涉犯銀行法等起訴。

士林地檢署。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