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岡桶屍案 二審維持判27年6月
臺中神岡2022年間傳出駭人聽聞的桶屍案。(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臺中市神岡區前年驚傳駭人聽聞的桶屍案,在酒店上班女子蔡嘉樺,被控因感情及金錢糾紛在2019年3月間殺害陳姓男友,以水泥封屍、放置承租廠房內,3年半後才曝光。蔡女全盤否認犯行,一審依殺人及遺棄屍體等罪判刑27年6月;二審17日判決駁回,維持原判,可上訴。
在酒店上班的蔡女自2013年與陳男交往,租屋同居,蔡女陸續向陳男借錢,共籤面額157萬元本票擔保,兩人多次因感情、債務而爭吵。
蔡女在2019年3月4日下午開車到陳男母親中市住處,將陳男載走,當晚及隔天凌晨均投宿中市一家汽車旅館。蔡女5日用陳男的手機及名義傳訊給陳的家人,營造到外地躲債假象。期間,蔡女以不詳手法殺死陳男,3月14日先到神岡承租廠房,再購買水泥攪拌機、防水保潔墊、塑膠袋、大塑膠桶等工具。
蔡心思縝密,先以牀單等物包裹屍體6層,利用3月24日附近工廠放假,載運至廠房、放進塑膠桶內,再以水泥覆蓋封屍。事經年餘,屋主清理廠房時赫見桶屍報案。蔡女坦承租廠房、購買水泥攪拌機等工具,但否認殺人、棄屍,並辯稱她在汽車旅館睡醒,陳男即帶走手機,不知去向。
法醫解剖相驗,死因是「重度腐敗死後變化,不明原因死亡」,但不排除他殺。臺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認爲,相關證述、手機數位採證等認定陳男爲他殺,依殺人及遺棄屍體等罪判刑27年6月,蔡女不服上訴。經臺中高分院審理,認爲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量刑亦妥適,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