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用身分別還是收入? 鄭文燦這樣答覆

新版「社宅租金分級收費草案」收費將採「身分別」而非「所得」分級,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20日表示,自己擔任桃園市長時,實施過身分別、收入別。內政部如此考量是報稅資料不一定精準,但中央、地方可以討論,整合出方案再往前走。(賴佑維攝)

新版「社宅租金分級收費草案」收費將採「身分別」而非「所得」分級,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20日表示,自己擔任桃園市長時,實施過身分別、收入別。內政部如此考量是報稅資料不一定精準,但中央、地方可以討論,整合出方案再往前走。

鄭文燦20日到桃園會勘,他受訪表示,的確《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需衡量住戶收入狀況,以前是採身分別,後來採收入別。不過內政部討論因收入別以報稅爲基礎,但報稅資料跟實際收入略有落差。他說,過去擔任市長第一階段也是用身分別,包括弱勢可以打6折,一般戶8折,實施一段時間後,發現可以更精緻,改採取5等分收入別。

鄭文燦表示,最重要是哪個方式可以精準照顧到需要照顧的人,需要整合大家意見,由中央跟地方密切討論,「這個不需要吵架」。他也說,至今擔任市長累計至今社宅蓋了4000多戶,累積相當經驗,可以整合出方案再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