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推住戶代表委員會 桃市將研議

桃園市社宅住戶非所有權人,無法比照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有住戶抱怨難以反映意見,呼籲市府推動代表委員會,建立溝通管道。都發局迴應,民衆可透過第一線物業單位、住宅處或社宅服務中心表達意見,今年將首度在各社宅舉辦座談會,再研議後續是否成立代表委員會。

議員林政賢昨指出,臺北市2020年起實施社宅管理委員會制度,由住戶投票選出代表,彙整社區意見直接向市府提出建議,目前新北央北青年社宅已跟進,臺中和高雄也研擬成立,桃園卻沒有對策。

議員黃崇真說,住戶設立管委會意願強烈,包括內部修繕、公設開放使用頻率等問題,但現在聲音常無法傳達,物業管理廠商也難爲,未來社宅數量越來越多,應建立住戶代表制,直接向市府表達心聲。

議員陳韋曄也呼籲比照公寓大廈的調處委員會,成立社宅爭議仲裁委員會,邀學者專家、業管團體代表以第三方身分介入。

都發局長江南志表示,市府統計社宅爭議以中路四號件數較高,約佔總數25%,內容包括煙味、噪音和公設等問題;爲協助住戶,市府提供智慧社宅App、社宅服務中心專線及市政信箱1999等多元管道,由社宅服務中心專責處理。

江南志說,目前全臺僅臺北市訂有社宅社區營運管理要點,住宅處會參考其他縣市推動成效,評估以更有效率方式協助住戶解決問題;今年也將先首次試辦座談會,蒐集住戶意見,研議住戶代表制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