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學甲爐碴案獲利21.6億多 捲入88槍案郭再欽再被提起公訴

被捲入學甲88槍槍擊案的明祥馨公司負責人郭再欽,因另涉學甲爐碴案,被臺南地檢署依違反廢清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本報資料照片)

被捲入學甲88槍槍擊案的明祥馨公司負責人郭再欽,因另涉學甲爐碴案,經臺南地檢署歷經3年的偵查,近日將郭再欽等8人依違反廢清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還強調,此案於今年10間偵查完結後,原擬對郭男等人的不法利得聲請保全扣押,但法院駁回要求補件,11月底重新申請獲法院裁準,12月上旬查扣被告等人的財產後,才公告偵查結果。

檢方指出,明祥馨公司因違法填埋爐碴獲得的不法利益,除節省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18億元以上,還從各家鋼鐵廠收取清除處理費用3億6000萬多元,合計高達21.6億多元。

郭再欽表示,還沒收到起訴書,並不清楚起訴內容,可能檢方有所誤會,相信法官會還他清白。

市府環保局指出,明祥馨非法在農地偷埋的爐碴,目前均已清除完畢;至於在工業區廠地內掩埋的爐碴,該局也持續加強監測土壤及地下水。

檢方表示,此案於2016年曾因認定所填爐碴爲再利用後產品,並非廢棄物,處分不起訴;但2019年經地方里長及民意代表檢舉,南檢分案重啓調查,先後由檢察官謝欣如、陳鋕銘承辦。其中,新檢舉部分的農地,經謝欣如挖驗確實有填埋電弧爐爐碴;經陳鋕銘接手後,因同時偵辦後壁區爐碴案,發現後壁案的涉案人賴榮添,也是學甲案的關係人,兩案有密切關聯性。

不過,事隔10年,相關證物均已發還當事人,檢方於是以兩案的原始卷宗爲起點,重行全面調取並比對分析後,發現涉及後壁區爐碴案的超翔公司,2009年因88水災爐碴溢流後,導致後壁區的爐碴篩分場無法繼續經營。經與公司的魏姓金主共同找到事業遭遇瓶頸的明祥馨公司學甲廠地,郭再欽同意將爐碴篩分場移轉至明祥馨公司廠房,並借用他的名義經營。之後,郭發現有利可圖,也入股爐碴事業。

檢方發現,郭、賴、魏等3人明知弧爐爐碴不能填埋於農地,卻貪圖厚利,由郭再欽利用擔任學甲農會理事之便,取得大灣段靠將軍溪農地,並僱用林姓男子運送明祥馨公司從鋼鐵廠取得的爐碴至農地填埋。

之後,郭爲貪圖繼續收取鋼鐵公司清除爐碴給付的厚利,併爲方便違法去化大量爐碴,逃避爐碴貯存量不能多於前6個月的銷售量,以及應付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的稽查,又購買工廠土地或佔用國有地填埋,並虛報爐石再利用產品去向,掩飾他的非法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