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錢217億 88會館郭哲敏 延押禁見2個月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中)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新北地方法院裁定自7月12日起延押禁見2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新北地院4月裁定郭以5000萬元交保,並以電子腳環監控,檢方抗告成功後,地院改裁定續押5天后,5月12日延長羈押2月,由於羈押期限將屆,合議庭認爲郭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自7月12日起延押禁見2個月。

郭哲敏與張旭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

今年4月23日,新北地院裁定郭哲敏、張旭升分別以5000萬元、3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獲高院撤銷處分、發回新北院更裁。

檢方直指以郭哲敏有海外逃亡的能力,且以其財力而言,交保金額再高都是小錢,又審理庭上證人完全不敢直視郭,「每逢關鍵問題,均無視書證、迂迴掩飾,可見郭對其他共犯、證人有實質影響力,有串證事實」。

郭哲敏則稱他是「被迫」留在海外,海外房產都沒了,柬埔寨護照也已被調查局收走,被指摘串供的證人也不熟,「關我什麼事」,還嗆檢察官不要捕風捉影「用猜的」,希望審判長裁定交保,「我每一庭都會到,連遲到都不會」,會配合合議庭。

合議庭認爲,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認2人均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尚難以具保或其他方式加以取代,裁定延押禁見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