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公開卷證 助理爆高虹安下令滅證

有法界人士分析,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助理費案備受關注,但內容與過去的助理費貪污案有非常大的不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方法院明天將繼續依高虹安律師團聲請勘驗黃惠玟偵訊光碟,確認檢調問訊時有利於高的筆錄記載,同時傳喚高、黃惠玟、高的前助理陳奐宇、陳昱愷、「水母」王鬱文出庭。

檢調二○二二年十二月發動搜索,搜索前先向高虹安的前助理查證。黃惠玟向辦案人員稱,二○二二年三月某天高找她喝下午茶、聊天,聊到要在新竹市參選的事,第二天李忠庭就打電話找她吃飯,她覺得奇怪。

黃惠玟稱,李忠庭告訴她高虹安很容易懷疑東懷疑西,要求她將與高虹安的LINE紀錄刪掉,她後來照做。

搜索當天,檢調約談陳奐宇到案。陳稱,有媒體開始討論助理繳回酬金、加班費後,高虹安曾找他到新竹市香山區一處民宅談話,高請他轉告黃惠玟將相關手機內紀錄刪除;陳說,他確實將高虹安的話轉給黃惠玟,不過,他從頭到尾都沒有想讓黃惠玟去刪紀錄。

黃惠玟離職後,原行政主任工作由另一前助理黃鈴惠接手,檢調搜索後,約談高虹安另一前助理謝寧查證。謝寧說,高虹安曾請黃鈴惠跟大家說,要大家刪掉與李忠庭對話,她不知道爲何要刪,所以沒刪。

謝寧告訴檢調,新竹市前議員林耕仁開記者會爆料高虹安帳務的事後,有一天助理們在辦公室聊天,黃鈴惠說高虹安有請她把「兔姐」以前做的帳刪掉,不過「兔姐」有沒有刪黃鈴惠不知道;謝寧稱,黃鈴惠說高虹安希望要像遭到外力般、「像是潑咖啡之類的方式讓主機壞掉」,但黃鈴惠說後來沒有這麼做。

新竹市行政處長吳皇升昨代表高虹安迴應「尊重司法」,相信法官會依據法律和客觀事實證據判斷,還無罪的人該有的公道,任何穿鑿附會,都無助於這個國家社會的公道價值。

高虹安被控虛報、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臺北地檢署依貪污、僞造文書罪起訴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王鬱文;法院審理計劃排定今年五月廿九日全案辯論終結,預計最快六月、最慢八月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