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4助理加班證據2千多頁 有加班還超時

高虹安到臺北地院出庭時,擔任民衆黨新竹市黨部主委的市議員李國璋(左三)等人在外聲援。(李國璋提供/羅浚濱新竹傳真)

臺北地院13日續開高虹安助理費案准備庭,將四位助理偵訊光碟勘驗完成,並補入檢方疏漏的筆錄內容,高虹安當庭提出多達2千頁的助理加班費證據清冊,包含羣組或私人LINE對紀錄、研究室行事曆、助理工作報告及臉書發文紀錄等,用以證明四位助理有完整加班事實,超過所明請的時數。擔任民衆黨新竹市黨部主委的市議員李國璋指出,地院勘驗到的助理證詞,預料將有助高虹安的案情。

李國璋指從助理王鬱文爆料「上面一定要起訴高虹安」,到檢調偵訊過程「消失的16分鐘」及「未公開筆錄內容被選擇性放媒體獨家」等,都可以看出此案政治力明顯介入,是臺灣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頁,相信高案進入法院審理,一定會讓真相大白。

李國璋說,準備庭時高虹安的律師展示「立法院加班費請領清冊」,指高虹安辦公室每月向立法院以該表填具各助理加班時數,由各助理簽名請領,高虹安並未詐欺立法院,立法院編列的助理費更獲等價勞務,並未蒙受損失。

高虹安律師並舉雲林縣議會助理費案,最高法院「107年度臺上字第1241號」判決,公費助理用至助理帳戶後,該費用即屬私款,取得人即得自由使用,若其願意捐出或爲其他使用,雲林縣議會並無干涉之權利。

李國璋指高的律師在先前準備程中,當庭提出多項高院貪污無罪判決,包含「將自己應得之薪資捐出充供作其他助理及補貼服務處開銷之用」等,足見助理費貪污案成立與否關建取決於「助理是否提供實質勞務」。

李國璋指法官勘驗偵訊光碟對比檢方「應以公用爲主」的說法,相關證人對高虹安辦公室購買咖啡機等物,稱高不太會用到,零用金是for辦公室使用等,顯見辦公室零用金並非檢方起訴所稱「高虹安私用的小金庫」,而是供辦公室全體成員皆可使用的公務支出。高虹安的律師指這些勘驗的助理證詞,預將有助於高虹安的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