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小案”化干戈 司法建議開“良方”|法護營商

來源:環球網

“一個平開門安裝已經一年之久,總共才6000元,到現在還拖欠我們5800元的貨款不支付,你們到底想拖欠到什麼時候?”

“你們的門有質量瑕疵,我要求你們維修到我滿意爲止才能支付剩餘貨款。”

“我們可以修理,但是滿意的標準是什麼,怎麼修理你們才能滿意?而且既然有瑕疵當初爲啥不提出來?”

“當初你們的工人直接就將門安裝了,哪裡讓我們仔細驗貨了!”

近日,商洛市洛南縣法院靈口法庭在處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時,原、被告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案件處理一時陷入僵局。爲了查清事實,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法庭幹警多次前往實地進行勘查,就雙方認可的質量問題進行多次磋商。

對於這單交易,原告某公司僅能提供一份由自己書寫、並有塗改痕跡的銷售清單,就貨物規格、貨物簽收等均未能提供證據。面對前來調查的法院幹警,該公司負責人情緒激動地說:“我們只是一個小企業,顧客看了樣板,我們就按照要求從上游公司定製,從來都是這樣,至於玻璃規格,在後續的定做中確實做了改變,但是這是經過被告方同意的啊”。

考慮到起訴之前雙方在維修過程中產生了激烈的爭吵並差點釀成打架鬥毆的惡性事件,承辦法官認爲本案不宜繼續要求原告承擔修理義務,而應該以減少價款的方式承擔後續責任。爲此,靈口法庭的法官幹警積極與同行業的一些實體店面經營者進行溝通了解,對維修價格進行了初步的估價,最終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也當場支付了貨款。

案件解決了,但是背後隱藏的法律問題該怎麼解決?買賣合同中,出賣方需按照約定提供貨物,但是在日常交易的小額買賣中,雙方經常按照一般的交易規則完成買賣事實,並沒有留存證據的意識,而且這種小型企業自身法律意識淡薄,交易過程的隨意性更是增加了交易的不確定性和潛在糾紛發生的概率,不利於自身權利的維護。

爲此,靈口法庭認真梳理了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的一些問題,向原告送達了一份《告企業書》,就該企業存在的貨物簽收和驗收的瑕疵問題、約定的貨物規格標準如何反映問題、標準變更後證據留存問題,以及餘款支付問題等提出了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改進建議,這些意見能夠幫助企業規範經營行爲,預防潛在法律風險。原告某公司負責人王某表示這份告知書讓他們深刻認識到平時在交易過程中自身存在的問題,爲企業今後的合規經營指明瞭方向,也感受到了法院在維護公平正義的同時,對企業發展的關心和支持。

“優化營商環境是當前司法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通過下發告知書的方式,旨在引導企業增強法律意識,規範經營管理,從源頭上減少涉企糾紛的發生。這不僅有助於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也有利於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靈口法庭負責人張亞楠說道。(郭釗 章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