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開立不實吊銷罰單圖利租賃車主 南市5員警被保釋

示意圖(達志影像)

廉政署約談黃姓等5名涉嫌圖利租賃業車主的臺南市員警到案,經臺南地檢署復訊後,分別諭知3至10萬元交保。(本報資料照片)

北部多名員警涉嫌勾結代辦業者開立不實罰單,將原處分從吊扣變吊銷,涉嫌圖利車主重新領牌上路,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後,警政署通令全臺各縣市警局全面清查,經臺南市警局主動提供可疑查詢名單,廉政署昨天分別前往四分局、五分局、麻豆分局及保大等單位調取相關資料,並約談黃姓等5名員警到案,臺南地檢署深夜復訊後,分別諭知3萬至10萬元交保。

市警局強調,此案是警局主動自檢清查的案件,將持續秉持毋枉毋縱、徹查到底的精神,遏止風紀弊端。

據瞭解,有汽車租賃業者界爲免出租車輛被吊扣導致出租利益受損,刻意讓無牌車上路,再找特定警察配合代辦業者開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的交通違規舉發單,讓原本吊扣牌照的處分變成吊銷處分後,如此一來車主只需繳交違規罰款,即可重新驗車領取新牌照,繼續租賃,導致吊扣牌照處分形同具文。

去年6月間,檢調人員在新北市、桃園市與新竹縣等警局,相繼查出多名官警涉案後,警政署即通令全臺各縣市警局全面清查,臺南市警局也提供多名可疑查詢名單,經廉政署昨天分別前往警四分局、警五分局、麻豆警分局及保大等單位調取相關資料,還傳喚黃姓等5名員警。

據瞭解,黃員等人均否認涉案,還有員警的開單數爲個位數,並指未曾配合代辦業者開單。檢方復訊後,諭知黃員10萬元交保,另名黃員6萬元交保,王姓、林姓及馬姓員警各3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