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共諜案遭逮 扯鈴教練魯紀賢又因替代役逃兵被起訴

魯紀賢(後)(本報資料照片)

扯鈴教練魯紀賢,涉嫌收受大陸情工人員570萬元吸收軍人收集情資共諜案,被依《國安法》起訴,檢方查出他另因2022年間服替代役時逃兵,遭臺北市政府送辦,臺北地檢署1日依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起訴魯男。

起訴指出,魯男是78年次的役齡男子,2011年3月4日接受徵兵檢查,經判定爲常備役體位,但因是在學學生緩徵至2022年12月31日。魯男原戶籍地臺北市文山區公所待緩徵期限屆滿後,依規定於去年5月1日發出替代役徵集令,將魯列徵爲一般替代役男。

魯男明知父親已接獲他的徵集令,須於去年5月23日上午8時,前往臺北市替代役中心集合報到,但他卻逃兵,無故未在應徵期限5日內向收訓單位報到,遭臺北市政府函送偵辦。

檢方調查,魯紀賢爲扯鈴教練出身,2020年間前往大陸洽尋扯鈴商演活動時,遭情工人員吸收,透過陸籍女子田曦以地下通匯等方式,接收至少新臺幣570餘萬元。

魯紀賢2022年間承租臺北市士林區房屋作爲發展組織據點,先吸收原爲軍中士官兵的林姿穎、林明慧、常德隆(均已退役)、下士李得勝(現已退役)、海巡下士馮世維,再透過他們以招待飲宴、給付每人5000元至數萬元不等金額報酬等方式,接觸、拉攏、吸收現役軍士官兵同袍或友人加入組織。

檢方調查,魯紀賢並利誘這些現、退役士官兵協助收集及提供包括教育訓練講習實施計劃、競賽、測考實施計劃、工作會報資料等軍中文件資料,以此方式成功吸收7名軍士官兵或友人,另對11名軍士官兵吸收未遂。北檢去年依《國安法》起訴魯紀賢10人,案由北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