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琇珮是京華城案關鍵共犯又潛逃? 法院這樣解釋彭振聲的羈押理由

臺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圖/取自北市府官網

京華城容積率案延燒,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今凌晨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裁定理由提及現任都市計劃委員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爲共犯,且「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讓邵琇珮透過李四川喊冤;臺北地方法院今指出,裁定理由並沒有指邵琇珮確實潛逃,只是依檢方提出聲押資料中,採用的串證理由之一。

北院指出,裁定理由提及「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是依檢方提出的聲押資料採用的串證理由之一,且用語爲「顯可疑」,並沒有指邵琇珮確實有潛逃,強調後續偵查作爲仍依臺北地檢署偵辦進度爲準。

法院認爲,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間,犯意聯絡、行爲分擔爲何等仍事實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

另外,彭振聲辯稱是依都委會通過的決議去做,「都是依法行政」,但彭振聲彼時爲都委會的會議主席、本案的PM專案管理人,在都委會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的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的委員,以及較無經驗的委員擔任專案小組的召集人。

法院認定彭振聲當時是本案上層、關鍵角色,對犯罪事實應詳知,且共犯應曉薇、沈慶京均否認犯行,邵琇珮則顯可疑畏罪潛逃中,認定彭振聲與共犯已有互相配合爲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

法院指出,彭振聲所涉罪名重大,所圖得利益及賄賂金額均極爲龐大,且有串證之虞,又本案蒐證不易,涉案人數不少,或位居要職、有相當財力、影響力,認定案情晦暗的危險性仍高,考量後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