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人,你的電瓶車要被攔了!浙江明確了,即將全面淘汰……
4月9日,省政府印發《浙江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干舉措》,要求進一步釋放投資和消費潛力,培育新質生產力,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
其中提到推動電動自行車淘汰更新: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非標電動自行車清理整治,到2027年全面淘汰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
其實非標電動自行車禁令早就已經實行。
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從2023年1月1日起,所有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若繼續違法上道路行駛,公安交管部門可以處300-500元罰款,拒不改正的,將被沒收車輛。
從2023年年初開始,紹興馬路上已經開始陸續有交警在執行了。
▲勝利東路
▲城南大道
▲城西
千萬不要有僥倖心理
浙江已經有一地開出罰單
桐鄉市民眭大姐騎着懸掛白色嘉興防盜登記牌的非標電動自行車,在途經開發區(高橋街道)文華南路與鳳棲路交叉路口時,被正在執勤的交警攔下,交警隨即依法開出了處罰通知書。
“之所以要淘汰非標電動自行車,主要是因其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桐鄉交警楊一平介紹說,之前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標準,缺少防火和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指標,易發生自燃現象,已不符合當今社會安全使用的需要。
而且 ,非標電動自行車無防篡改技術,易被“加大電池容量、加裝其它裝置、改裝控制器或電機”等非法改裝,造成整車質量過重、電池短路保護不到位等,影響車輛的操縱穩定性和制動性,易引發交通和火災事故。
不過考慮到市面上非標電動自行車比較多,爲了維護廣大羣衆利益,因此去年國內不少地方陸續決定延長超標電動車過渡期。
這次浙江明確到2027年全面淘汰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在最終期限前,交警部門將繼續嚴查非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因此提醒尚未淘汰置換非標電動自行車的市民,儘快淘汰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
這回不要存僥倖心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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