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校偷吃「莒光園地」甜心主播 不滿記5大過撤職提告遭打臉

偷吃「莒光園地」甜心主播,男少校1年被記5大過撤職提告敗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陸軍謝姓少校與「莒光園地」節目甜心主播、國防部心戰大隊林姓少校4年前在清境農場發生婚外情,還互傳親暱訊息,謝男因不滿1年內被記5次大過遭軍方覈定撤職,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軍方撤職處分沒有問題,判決謝男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林2019年12月30日在清淨農場民宿發生性關係,被謝妻抓姦,軍方得知此事後將2人各記1大過。

之後謝妻提供行車紀錄器等資料,向軍方檢舉2人在2019年11月23日至26日利用留守機會共宿男寢,並互傳親密訊息「早上抱抱你後,轉頭一整個鼻酸」、「我一直偷親你你都無感」、「棉被充滿你的味道,好開心」。

另2020年3月27日至5月10日之間,謝、林2人在車內對話「今天早上表現如何?昨天應該可以了吧?昨天3次」,甚至有錄下疑似親吻聲「嗯~啾」;謝妻證稱2人某次在停車場接吻被她發現。

軍方再記謝男各2大過,並以謝男1年內累計5大過爲由,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等規定覈定謝男撤職。

但謝男否認與林女共宿男寢,2人只是一般朋友,不滿軍方卻只憑行車紀錄器以及媒體報導照片,對他加重懲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撤職處分。

北高行認爲,2019年底謝男因與林女共宿清境農場民宿已被記1大過,加上謝男另案坦承與林女交往,顯示2人確有不當情感關係,已損軍隊紀律、榮譽。其次依據2人親密對話紀錄、錄音等證據,認定謝男在共宿民宿被記1大過後,仍於3個月內繼續與林女有親吻、擁抱等不當接觸,已構成「從重處罰」規定,軍方對謝男1年內連記5大過且撤職並不違法,判決謝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