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實習遇惡老闆 伸狼爪還用手銬銬人 雙方和解緩刑
田姓男子數度對前來超商實習少女伸狼爪,他趕緊賠錢換和解。(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1名超商老闆對前來實習少女頻伸狼爪,更誇張的是他還拿出手銬,將少女銬在椅子上,最後還趁機伸手摸胸,少女忍無可忍,告知學校老師後報警處理。高雄法院審理時他坦承不諱,並以100萬和解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罪、強制猥褻等罪,合併判有期徒刑10月,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田姓男子於是高雄某間超商老闆,去年8月13日中午,他對着到超商實習的少女問「妳有穿內衣嗎?」 ,趁少女在冷凍庫補貨之際伸狼爪;隔幾天,他又隔着衣服捏她的腰部,藉故按摩以拇指按壓揉捏少女脖子後方肩頸,頻頻對少女毛手毛腳。
田男行徑越來越誇張,9月10日,他竟拿出預備的手銬,將少女銬在椅子上,不讓她無法離開椅子,直隔了幾日,他故意將少女叫進辦公室,指責她服儀不整,藉故徒手摸屁股並捏腰,接着又尾隨她進入冷凍庫後,稱:「我是不是可以摸你的奶奶了」等語,隨即出手伸進胸罩襲胸,少女忍無可忍,告知學校老師後報警處理。
高雄法院審理時,田男坦承不諱,審酌他利用職務之機,趁少女工作之際,分別性騷擾、強制及強制猥褻犯行,造成對方身心受創,考量雙方以100萬達成和解,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強制等罪,判4至8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0月,均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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