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運動落單遭伸狼爪 惡狼「襲胸摸臀」遭判8月徒刑

桃園地院依強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及毀損等罪,判處黃男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蔡依珍攝)

24歲黃姓男子2020年隨機鎖定女路人搭訕趁機猥褻,不但趁夜推倒快走運動的女子襲胸、摸腿,更在光天化日下對女學生襲臀,女子和女學生事後都報警揪出惡狼,黃坦承不諱,桃園地院依強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及毀損等罪,判處黃男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

黃姓男子2020年7月7日晚間10點多,在中壢區見女子獨自在國小圍牆外快走運動,上前搭訕詢問時間,卻乘她不及抗拒之際,以手伸向她胸部來回搓揉,女子嚇到放聲尖叫,黃男竟搶走她手機,丟往國小圍牆內,再將她推倒在地,不顧女子不斷踢他,仍趨前伸手來回撫摸胸部及大腿內側,強制猥褻得逞,還害女子手臂、上臂內側、腳部多處瘀青,驗傷向中壢警分局報案提告。

食髓知味的黃男,同年12月21日上午8點多,騎車行經八德區介壽路巷內,見女學生獨自走在馬路旁,自左後方趨近,趁她不及抗拒之際,以手撫摸她臀部,得逞後還騎至對面馬路對她喊叫:「你要去哪裡、我載你」等語調戲。

黃男見女學生沒回應,又騎回她身旁再度伸出狼爪撫摸她臀部,還戲謔說:「你屁股看起來很大」、「X起來很爽」、「我看你也只有A罩杯而已」等,直到發現小晴在查看他的機車車牌,才倒車迴轉逃逸,女學生不堪受辱在爸爸陪同下到八德警分局報案。

黃男落網後坦承犯行,桃園地院認爲,黃男爲滿足一己私慾,趁2名女子不及抗拒之際,違反意願強制猥褻、性騷擾,侵害他人身體自主權,還恣意將女子的手機摔毀,應予懲處,考量黃男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與2女子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依犯強制猥褻罪、毀損他人物品罪、性騷擾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