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罰400億 藍控經濟部圖利風電商
立委羅智強質疑允能風場有幣案,原股東股權換手屬於違約事件經濟部少罰400億元,經濟部做出解釋。圖爲離岸風電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再生能源再傳弊案,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昨指控風電業者達德「空手套白狼」,不斷釋出位於雲林外海的允能離岸風場股權,直到歸零爲止,更逃脫經濟部內部決議的罰則四百億元,羅質疑有圖利廠商之嫌,呼籲經濟部應立刻將所有證據移送調查。
經長:建議直接提告
經濟部長郭智輝昨迴應,應是按合約裁定,若羅智強認爲不公平或有不法,建議直接向檢調提告,「我絕不護短」。
羅智強表示,經濟部憂臺灣成外商套利對象,要求開發商釋股應遵守不得移轉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的原則,情節嚴重者,開發契約將自動失效。二○一七年達德以獨資的方式取得允能風場的開發權,二○二○年三月起達德不斷釋出股權,二○二二年五月達德股權歸零。
羅智強說,經濟部二○二一年五月的會議紀錄顯示,已明確要求達德不可再違規釋股,否則罰則達四百億元,但如今只罰三億多元,該罰不罰就是圖利。
能源署表示,羅智強指諮詢會議紀錄列舉扣除十九點二億元履保金、迴歸迴避成本購電、撤銷或廢止電業執照等罰則,皆是行政契約內涵,但在諮詢會議中,主要是針對開發商主張因財務危機而需要引進新投資人的財務說明,如有虛僞意思表示時的罰則,並不是後來股權變更的罰則。
能源署解釋,允能風場原股東德商達德集團二○二一年釋股法商道達爾,即以三點五億元保證金承諾不再釋出剩餘股份,但達德集團於二○二二年將全球的離岸風電事業全數轉售美商全球基礎建設基金,違反不再釋股承諾,因此二○二三年沒收了三點五億元保證金。
針對羅智強指應開罰懲罰性違約金四一○億元。知情人士說,達德當時財務狀況出問題,風場做不下去,若任由其倒閉,允能風場就無法完工使用,一度電都沒有辦法發,臺電不會也無法付錢跟允能買電,沒有風場、沒有電,哪裡來的四百億元?
達德則迴應,德國總部當時出售全球離岸風電業務屬於正常國際投資交易,且均依照當下法規規定與主管機關要求辦理,集團整體開發方向爲出售全球離岸風電整體業務,涉及包含十四個國家的離岸風電計劃,並已全數取得相關許可,臺灣也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