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興觀點/注入淨零DNA 創造綠色經濟

2023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28屆締約方大會(COP28)已於去年12月13日結束爲期約兩週議程,並於決議中呼籲締約方承諾到2030年將全球再生能源容量提高三倍,同時須改善能源效率達兩倍。另外,各方應在COP30前,兩年內更新國家自定貢獻(NDCs)目標,其減碳幅度應符合科學檢驗且合理。

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也於會議中宣佈目前歐盟十個成員國已實現無燃煤發電(coal free),另外十個成員國將在2030年之前淘汰燃煤發電廠,剩下七個成員國中也持續提出改善減少對燃煤發電依賴。

然而,除燃煤發電外,其他化石燃料(石油、天然氣、甲烷等)也正面臨轉型。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會議期間,中國大陸與美國氣候特使解振華與凱瑞也共同舉行記者會,一致同意遵守《巴黎協定》氣候目標以及第一次全球盤點結果,分別評估各自氣候行動長期戰略,更新各自國家自定貢獻目標,兩大排碳大國願意爲全球減碳進程再次展開合作,讓全球降溫露出希望曙光。

綜觀許多國家淨零措施爲針對工業部門,因此高碳排產業應將氣候行動融入公司基因與文化中,投資低碳化設備、使用再生能源,最終建立低碳產業鏈。

例如,企業應首先進行碳盤查,並由組織上層開始對內提出承諾,發展出減碳計劃(設定目標、時間表與KPI)。接着企業開始與員工、客戶、供應商與利害關係者分享淨零願景。並提供有關淨零排放目標、新技術、節能措施等方面內部教育訓練,增加員工對淨零相關之認知及參與。在製程改善過程中試想產品未來對市場的影響,如何爭取綠色消費者與投資者吸引力。

同時,不斷尋求對外合作機會,並與供應商其他企業建立聯繫,從而實現更大總體產業影響力。此外,定期對外公佈報告,向企業消費者與投資者宣佈自身成功經驗,並與競爭者劃出明顯區分。最終,成爲淨零產業領導者。

另一方面,政府方應在制定長期淨零路徑後,將政府日後決策納入氣候行動考量與不同多元族羣包容性,例如,綠色採購實踐;加強再生能源政策、誘因與資金;探討產業綠色材料供應障礙等。

最後,透過公部門與私部門建立合作伙伴關係,整合各方優勢,實現全面的長期戰略,例如,政府不定期與企業及公民社團組織合作制定變革性氣候解決方案,建立全面的循環經濟的公私合作伙伴關係,共同提升與重新培訓勞工專業能力,以滿足綠色經濟未來需求,特別是可能因爲生產改變而面臨失業的高碳排產業工作者。

2050年實現淨零排碳目標,淨零轉型必將重塑經濟、開創新市場,麥肯錫顧問公司也於本次會議期間提出看法,認爲綠色產品在2030年前,預估年銷售額將可達到12兆美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可說是當代面臨最大挑戰,但也是創造長期綠色出口最大機遇。然而,要在大規模上實施這些氣候行動方案,仍需要大多數國家、企業與數十億消費者改變他們的做法與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