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通報:李佩霞被“雙開”,毛奇與李佩霞存在不正當關係

據上饒發佈官博消息, 8月18日,上饒市委聯合調查組發佈關於李佩霞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情況通報。以下爲全文:

2023年6月,江西省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羣衆實名檢舉李佩霞的信訪件,反映李佩霞任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期間,存在虛列經費、違規做假賬、違規插手工程等問題,省紀委監委根據信訪舉報處理的有關規定,將信訪件轉萬年縣紀委監委處理。2023年7月,萬年縣紀委監委對反映李佩霞的上述問題開展初核。2024年4月,在開展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的過程中,省紀委監委對全省信訪件進行梳理,發現信訪反映李佩霞的問題較爲突出,將其作爲省級督辦件,要求上饒市紀委監委加強跟蹤督辦。在上饒市紀委監委的督辦下,萬年縣紀委監委進一步開展覈查工作。

根據覈查情況,5月26日,萬年縣紀委監委在報經上饒市紀委監委和萬年縣委批准後,對李佩霞採取留置措施,並於24小時內將留置通知書送達李佩霞家屬。6月17日,上饒市紀委監委向社會發布了李佩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萬年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消息。在對李佩霞立案留置後,上饒市紀委監委派幹部全程參與該案查辦工作。8月16日,李佩霞案件辦結。經查,李佩霞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和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經按程序報批,對李佩霞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李佩霞立案留置期間,上饒市、萬年縣紀委監委堅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辦案,保障其合法權益,其身體和精神狀況正常。在審查調查過程中,李佩霞知錯認錯悔錯,主動向組織交代自己的違紀違法問題,對自己的行爲造成的影響表示悔恨。

經查,發現毛奇存在利用職權影響與李佩霞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問題,李佩霞爲了職務調整升遷違反生活紀律。對毛奇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省紀委監委正在審查調查中。

據“上饒清風”8月18日消息,經批准,萬年縣紀委縣監委對萬年縣第十四屆縣委委員、上坊鄉黨委原書記李佩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佩霞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消費卡,私車公養;組織觀念淡薄,違反民主集中制,個人決定重大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以權謀私,違規在本人管轄範圍內承攬工程項目獲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財物。

李佩霞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萬年縣紀委常委會會議、中共萬年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經上饒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中共上饒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佩霞開除黨籍處分;由萬年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李佩霞,女,漢族,1983年5月出生,江西萬年人,在職研究生學歷,2001年12月參加工作,200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萬年縣婦聯、裴梅鎮、上坊鄉工作。

編輯/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