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萬年縣上坊鄉原黨委書記李佩霞受賄案一審開庭 將擇期宣判

2024年11月7日,橫峰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萬年縣上坊鄉原黨委書記李佩霞受賄一案。

本案由橫峰縣人民檢察院於2024年9月29日向橫峰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於9月30日立案受理。

橫峰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擔任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65萬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李佩霞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李佩霞當庭確認,本人委託了辯護律師。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李佩霞及其委託辯護人的訴訟權利,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佩霞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佩霞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被告人親屬及各界羣衆共30餘人旁聽了庭審。

來源:橫峰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