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名住院醫師苦等不到保障?聘僱契約範本年底前頒佈

▲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衛福部跳票!上千住院醫師等不到契約保障。(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今(1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在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前,衛生福利部本應擬出「住院醫師聘僱契約範本」並於7月上路,但遲至今日仍沒有公佈,也讓住院醫師苦等不到工作保障!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住院醫師勞動權益及工作時間指引」已可保障相關權益,至於聘僱契約範本,目前各界意見分歧,後續還須凝聚共識預估會在今年底之前進行發佈。

醫師工會表示,新一屆的住院醫師多半從8月1日正式開始聘期,目前幾乎全部都完成與醫院的簽約,衛福部花了半年研擬「契約範本」草案,今年6月向各團體徵詢意見,至今一個多月未召開任何一次會議,也沒有任何公告適用的消息,契約範本淪爲空包彈

這份契約當中,除了工時上限之外,有三項對醫師至關重要的保障。首先,過去醫院經常要求醫師簽訂「無異議接受調動」的條文,契約範本引入勞基法的「調動五原則」,要求調動時考量員工技術能力,並且因應地點偏遠給予必要補助。其次是經常被詬病的「高額違約金問題,也就是醫院爲了綁住醫師留任的手段。最後則是「固定薪資不得由資方片面更改」,例如先前臺大醫院砍半醫師的「病歷獎金事件,就凸顯醫師基本權益未受保障。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資料照。(圖/記者嚴雲岑攝)

石崇良迴應,住院醫師108年9月納入勞基法的政策期程不變,在未納入勞基法前,爲改善受訓醫師權益,於106年8月實施「住院醫師勞動權益及工作時間指引」,規範住院醫師與醫療機構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契約應報衛生局核備,並列入衛生局年度督導考覈事項,若醫院因違反指引遭到檢舉,並經查覈屬實,最嚴重可取消教學醫院資格

至於契約範本,石崇良表示,主要是爲了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提供醫院符合規範且優於勞基法的契約範本得以遵循,已經自今年1至4月進行研定,並於5月起徵詢各相關團體意見,然而住院醫師同時具有訓練與工作雙重性質,討論時出現多種看法,包含應屬定期契約或者不定期契約等,將於彙整後召開會議討論凝聚共識,預計於年底前發佈提供醫療機構簽約使用。

工會另外也指出,在住院醫師之外,有更多主治醫師的契約更爲誇張,衛福部卻充耳不聞。例如先前中部某區域醫院曾提出「約滿離職須於三個月前提出,並且在接任者還沒到職前不得離職」,儼然綁死醫師留任的「霸王條款」;工會理事直指契約當中對於薪水如何制定、拆成比例從未透明,「幾乎沒有醫師搞得清楚自己的薪水實際計算方式,簽約當下醫院也不會告訴你」,呼籲衛福部開始研擬製定「主治醫師勞僱契約範本」,確保主治醫師獲正常權益保障。

石崇良表示,主治醫師勞僱契約範本已經在研議中,只是相較住院醫師,主治醫師工作様態多元且自主性高,加上要考量各級醫院的適用性情況更爲複雜、難度更高,還要多方徵詢,預計於明年上半年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