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團原副總裁陳德美被公訴,除受賄外還涉嫌這個罪→
正義網記者10月1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裁陳德美涉嫌受賄罪、爲親友非法牟利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德美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陳德美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爲親友非法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陳德美 資料圖
長期在汽車行業工作
辭職一年後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陳德美出生於1962年,工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高級經濟師。
陳德美曾任上海汽車工業(集團)總公司經濟運行部副經理、經理,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經濟運行部經理、質量與經濟運行部經理,上海汽車工業(集團)總公司質量與經濟運行部執行總監,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濟師、上海匯衆汽車製造有限公司總經理兼上海萬衆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汽車工業(集團)總公司副總裁兼汽車服務貿易事業部總經理。
2012年1月,陳德美出任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任職長達11年。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中共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官網曾發佈文章,其中提到,2023年1月12日,上海市委第九巡視組向上汽集團黨委反饋了巡視情況,發現上汽集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存在不足,採購等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巡視、審計等監督發現問題整改落實不夠徹底等問題。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2023年4月,上汽集團發佈公告,同意陳德美因年齡原因提出辭去公司副總裁職務的申請,陳德美辭職後,將不在公司任職。
辭職一年後,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4月25日消息,陳德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接受色情服務,家風不正
利用職務便利高價採購兒子的單位商品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8月1日通報,陳德美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陳德美身爲國企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出入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場所;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兒子經商辦企業情況及本人實際持有的股票,在職工錄用中爲他人謀取利益;政商關係“親”“清”不分,長期接受宴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爲兒子開展經營活動、爲妻子吸收存款提供幫助;違反工作要求,干預和插手下屬企業經營活動;接受色情服務,家風不正;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爲謀取私利的工具,“靠企吃企”“靠車吃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兒子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陳德美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爲親友非法牟利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上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德美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4年9月2日,最高檢發佈通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爲親友非法牟利罪對陳德美作出逮捕決定。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ID:JCRB_ZYW) 作者:王詩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