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將多年不分紅或者分紅比例偏低的公司納入ST的情形

財聯社4月12日電,上交所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等7項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答記者問。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最直接、最有效路徑之一。着眼於進一步提高現金分紅的穩定性、及時性、可預期性,上交所擬對主板、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中有關分紅的規定作如下優化安排。

一是對分紅不達標採取強約束措施。重點是將多年不分紅或者分紅比例偏低的公司納入“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的情形。主板方面,對符合分紅基本條件,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現金分紅總額低於年均淨利潤的30%,且累計分紅金額低於5,000萬元的公司,實施ST。科創板方面,考慮到不同板塊特點和公司差異情況,將分紅金額絕對值標準調整爲3,000萬。同時,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研發投入佔累計營業收入比例15%以上或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投入金額累計在3億元以上的科創板公司,可豁免實施ST。回購註銷金額納入現金分紅金額計算。這一調整擬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屆時“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即對應2022年度至2024年度。

二是積極推動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紅。要求上市公司綜合考慮未分配利潤、當期業績等因素確定分紅頻次,並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增加分紅頻次,穩定投資者分紅預期。進一步明確中期分紅利潤基準,消除對報表審計要求上的理解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