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允許設立外商獨資醫院 中醫類除外
觀點網訊:上海市政府網站1月8日顯示,近日,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委、市中醫管理局、市疾控局共同制定印發了《上海市深化外商獨資醫院領域擴大開放試點工作方案》,方案提及,允許在上海市設立外商獨資醫院(中醫類除外,不含併購公立醫院)。鼓勵在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虹橋商務區、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區等擴大開放試點區域、生物醫藥產業集聚區域和外籍人士集中居住的中心城區設立外商獨資醫院。
試點數量方面,原則上,單個特殊功能區和外籍人士集聚區內設置不超過2家。
外商獨資醫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設立和運行,並符合以下條件:允許醫院按規定聘用外國醫師、港澳臺醫師、港澳其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短期執業,全院管理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中方(內地)人員佔比均不得少於50%;符合醫保有關規定的醫院可按程序申請納入醫保定點。同時,鼓勵醫院對接國內外商業健康保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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