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工晶體等醫用耗材集採通知:8 月 30 日

【8 月 30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佈通知,做好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和使用有關工作。】

本市已納入國家集中帶量採購協議範圍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因費用總控、“耗佔比”等影響中選產品採購與合理使用。應從中選企業指定經營企業採購中選產品,實行零差率銷售,嚴禁“二次議價”,採購使用量不低於協議採購量。協議採購量完成後,鼓勵繼續優先使用中選產品。

中選產品使用中出現不良事件和質量問題,醫療機構要及時按程序報告。中選企業未申報產品和未中選企業產品視爲非中選產品。醫療機構在優先採購中選產品前提下,可按內部審批程序採購使用非中選產品,採購和使用非中選產品及非集採範圍相關產品,按本市現行議價掛網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