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樓市降稅大招落地,賣1000萬房子個稅省10萬;業內人士:購房政策的黃金窗口期已開啓
出品 | 搜狐地產&焦點財經
作者 | 王澤紅
11月18日,上海住建委、房管局、財政局和稅務局四部門發佈《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同時明確取消標準後相關個人住房交易稅收事項,今年12 月1 日起施行,具體如下:
一、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根據規定實行個人所得稅覈定徵稅,以轉讓收入的1%覈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二、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個人購買住房涉及的契稅,按照《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有關規定執行。
關於個人出售住房增值稅方面,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關於個人購買住房契稅方面,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爲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爲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此次上海是積極貫徹落實財政部等三部委房地產稅收政策,正式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11 月13 日,財政部等三部委聯合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即房地產減稅政策,且明確具體操作辦法由各地制定。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分析稱,上海積極貫徹落實,將有助於後續購房成本的降低:一方面,在上海認購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契稅降至最低水平,即1%,其基本覆蓋了絕大多數剛性和改善型購房需求,有力支持了購房消費行爲。
另一方面,購置二套房的契稅,其減負效應較明顯。舉例來說,對於認購1000 萬總價的住房來說,新政前契稅最高需30萬,新政後最低可爲10 萬,即直接減少20 萬。
此外,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後,掛鉤在其上的增值稅政策將優化。增值稅政策和房屋出售關係較大,能有力降低上海房東的售房成本。舉例來說,若某人2014 年曾購置一套600 萬住房,到2024 年該住房價格爲1000 萬,其增值額約爲400 萬。因持有年限已超兩年,故增值稅約爲400*5%即20 萬,減負效應非常可觀。
“房東售房成本降低,也將提高掛牌和售房積極性,反過來也增加了優質二手房的掛牌,對於購房者購房選擇面增加等都有積極的作用。” 嚴躍進指出。
對於個稅政策的調整,嚴躍進則稱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自然使得覈定徵收的稅率統一爲1%。舉例來說,若上海某房東出售一套1000 萬總價的住房,過去個稅或需繳納20 萬,那現在或只需繳納10 萬,持續降低了售房成本、增加了住房財產性收入。
嚴躍進認爲,上海房地產政策已進入歷史最爲寬鬆階段,從去年“認房不認貸”政策開始,上海持續在行政、土地、金融、財稅等領域調整優化政策,購房政策的黃金窗口期已開啓。疊加一系列利好的購房政策和環境,包括購房門檻低、首付比例低、房貸利率低、稅費成本低等,預計政策效應將持續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