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控股股東杉杉控股擬被罰500萬元,不影響公司經營

杉杉股份公告,間接控股股東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於2024年9月3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該告知書指出,杉杉控股涉嫌未按規定履行收購義務,擬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具體包括責令改正、警告及500萬元罰款。此次處罰與杉杉控股與錦州永杉鋰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事項有關,不會對杉杉股份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影響。公司目前經營正常,未披露重大信息。最終處罰結果以遼寧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爲準。